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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阳街道关于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与市场监管挂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QF4017004-2022-004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22〕43号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2022.11.28

各村居委、相关职能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办发〔2022〕4号)等工作要求及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会议精神,确保本街道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真正落地见效,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街道食药安办制定《夏阳街道关于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与市场监管挂钩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夏阳街道关于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落地落实与市场监管挂钩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办发〔202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快推进“温暖家”治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工作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区食药安办相关工作指示,确保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真正落地见效,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食安办”)现就本街道开展相关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践行“两个维护”要求,同时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快推进“温暖家”治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工作部署,深化健全基层治理支撑体系,拓展属地对食品安全的管理责任制,通过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任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督查清单制度和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构建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属地村居、商户主体合力共治格局。

二、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力度,街道成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金红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建峰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黄巍峰,党工委委员、总工会主席陈露露,办事处副主任邹梅,办事处副主任盛钢,办事处副主任姚雯任副组长。市场监管所、城运中心、派出所、管理办、服务办、营商办、文体中心、资产公司、各村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设在街道食安办,由城运中心张翼任工作专班主任,市场监督所陆炜、综合行政执法队张燕、派出所陈晓梁任工作专班副主任,并从街道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落实包保工作制度以及后续督查、协调、报送工作。

三、建立工作制度

(一)建立责任清单制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办关于建立分层分级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分层是指包保干部按区级、街道级、村居级分为三层,包保干部原则上是指《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可结合实际具体确定。分级是指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附件1),结合地方实际,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大型)、B(中型)、C(小型)、D(微型)级。层级对应是指区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街道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村居干部包保C级和D级主体。包保干部须按照对应层级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要建档锁定以备案备查(附件2)。同时为街道及村居管理责任见行见效,确保末端能精准防控和发力,保障终端见实见效,区市场监管局由执法大队和各市场所监管干部与街道各层级包保干部建立工作挂钩模式。

1.街道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B级主体原则上包括: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根据管辖隶属,分别由区局各市场所所长或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与包保的街道领导形成工作挂钩关系。

2.村居领导干部包保C级和D级主体。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经营者。由区局各市场所干部与包保的村居干部形成挂钩关系。

(二)建立任务清单制

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的任务清单制度(附件3)。包保干部须照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各层级包保干部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能当场处置的应当场处置解决,不能当场完成处置的,反馈给工作专班和挂钩干部,由工作专班转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置。工作专班每季度汇总督导检查和处置情况报区食药安办,并通报给相关监管部门和村居委。

(三)建立督查清单制

建立健全街道督查清单制度(附件4),由工作专班对下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督查工作每季度覆盖村居次数不少于1次,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四)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

包保干部须同街道、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5),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承诺书要逐级报备。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包保干部须每年向街道或村居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四、统筹推进落实

街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区食药安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落实辖区分层分级工作机制,及时动员部署、督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依据自身职能及行业主管,结合街道实际具体实施以下工作:

(一)摸清底数(2022年10月底前)。各成员单位按照行业主管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汇总至工作专班,由工作专班细化包保主体分级标准,切实通过全员排摸,确保街道、村居包保干部范围、数量准确无误,做好包保主体摸底和分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二)建立责任清单(2022年11月底前)。组织确定街道、村居二级包保干部名单,明确联系人,实行台账管理。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组织建立街道、村居二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三)签订“承诺书”(2022年11月底前)。组织包保干部同街道、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四)宣传培训(2022年10月至12月)。工作专班组织开展街道、村居二级包保干部轮训,讲解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各级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并依托各类工作机制,开展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宣贯。

(五)协调联络。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街道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衔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务必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将食品安全责任和任务压实到村居、落实到个人。要强化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的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替代包保责任,也不得以包保责任替代监管责任。

(二)及时报送数据。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上报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及时更新报送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信息,确保数据完整规范、客观准确。村居应在2022年11月20日前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报工作专班。今后,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应于每季度第1个月7日前向工作专班报送上个季度对发现问题处置解决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下级包保干部履职情况,有关督查情况应逐级上报;对于包保干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收集汇总,涉及违法违规的情形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评议考核。本次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将纳入各村居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或降级评价。

(五)严守工作纪律。工作专班负责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

2.责任清单(模板)

3.任务清单(模板)

4.督查清单(模板)

5.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模板)

6.食安办人员信息表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夏阳街道办事处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