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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公告(育才路安居办) 2024-02-26

为进一步提升徐泾镇育才路辖区居民生活幸福感,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就餐服务需求,为居民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区食堂项目合作运营伙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泾镇育才路社区食堂合作运营项目

2、项目概况

徐泾镇育才路老集镇社区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是我镇按照《关于高质量建设新时代青浦幸福社区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要求建设的幸福社区阵地。为满足周边居民就餐需求,凸显老集镇早茶文化特色,育才路安居办拟招募有经验的餐饮幸福合伙人,参与到幸福社区的日常餐饮运营工作中,通过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为社区及周边居民提供实惠、优质的餐饮服务,提升社区居民获得感及幸福感,切实增强幸福社区可持续运营能力。

徐泾镇育才路社区食堂合作运营项目位于青浦区徐泾镇徐泰路180弄8幢8号1层,建筑面积约302平方米。

3、合作运营范围及期限

合作运营范围为徐泾镇所有区域,合作经营期限为3年,试运期1年。3年运营期结束后,重新招选运营主体,同等条件下考虑原主体优先。

4、项目合作方式

徐泾镇育才路社区食堂运营管理拟采取委托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将场地免费共享给有经验、有资质的餐饮运营主体。运营主体将整体负责社区食堂运营管理,包括设计和装修、门禁系统及其他配套运营设备的出资采购和安装、日常管理、运营、维护维修、保养及安全工作,建设完成后资产归徐泾镇人民政府所有。

在合作期间,运营主体享有社区食堂的运营收益,不得改变项目的用途,亦不得另作他用。社区食堂应秉承惠民、共享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物美价廉的餐饮服务功能,并接受徐泾镇人民政府及育才路安居办对社区食堂的维护、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资产、功能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餐饮的优惠力度。运营期满后完整移交给育才路安居办。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餐饮经营管理许可、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类似项目运营业绩(须提供运营管理协议);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存在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违法记录;

4、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报名及领取招募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委派代表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泰路180弄8幢三楼青浦区徐泾镇育才路安居管理办公室(育才路69弄对面幸福社区三楼)现场报名和验证。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信用记录证明(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查询,打印该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申请。未按规定获取招募文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4、申请人须保证获得招募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申请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四、申请截止和评议

1、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2、评议时间:2024年3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申请及评议地点:青浦区徐泾镇育才路安居管理办公室。

4、评议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并且用信封单独密封,信封封皮上应清楚注明:申请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及“在(评议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封口处应有申请人代表的签字或申请人公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信息在“徐泾镇人民政府网”发布,请申请人关注。

六、联系人

青浦区徐泾镇育才路安居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泰路180弄8幢三楼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21-5976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