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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泾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主动公开

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2023.04.0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2023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做好徐泾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动态跟踪公开后各种情况,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建立科学、系统、完善的工作制度,有效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

二、工作职责

(一)信息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发送、接收、社会咨询,申请信息的收集工作,以及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

(三)各科室负责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更新,以及社会咨询申请信息的受理、答复等相关工作;

(四)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镇内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评议工作,并实施责任追究工作。

三、信息的编写和报送时间

各科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中已完成的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中的能够公开的重要活动,明确专人编写政务信息,责任人严格把关,信息纸质版由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经盖章随信息电子版及时报送至信息办。

四、信息公开范围

(一)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1、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包括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布,工作制度制订及上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年度报告发布等;

2、推进“五公开”情况,包括年度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公开,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信息,建议提案办理,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深化和推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落实等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性、合法性,依申请办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公开内容动态扩展等情况;

4、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业务培训、保密审查、信息移交、工作保障等情况;

5、特色工作以及社会评议,包括特色工作、工作创新等。

(二)下列政务信息不得向社会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

2、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或者可能引起消极后果的;

3、涉及商业秘密的;

4、涉及公民个人稳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稳私权受到不当侵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信息报送审核程序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按照规定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

六、信息发布平台

对于各类政务信息,主要在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qp.gov.cn/xuj/)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方便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