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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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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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8
索取号:QE5207000-2009-001 发文字号:徐府发(2009)36号 发文日期:2009-05-11
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按照区委、区府的统一部署,2009年我镇将同时进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我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和计划:
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要求,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打造“绿色青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村委会组织法》、《上海市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和《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村(居)民主动参选的积极性,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社会主义民主权利,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创新能力、有奉献精神、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居)委会,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紧紧抓住换届选举对广大村(居)民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的契机,进一步激发广大村(居)民参与村(居)民自治,促进徐泾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村(居)换届选举是加强村(居)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村(居)委会建设的关键措施,各村(居)委一定要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徐泾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将对选举的全过程给予指导和监督。各村(居)委会要成立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好村(居)民代表,村(居)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换届选举期间,村(居)委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选举工作的领导,把握好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确保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三)职数设置
根据区府村委会一般由3-4人组成,居委会一般由5-7人组成的意见和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讨论,我镇村委会职数为4人,居委会职数为6人,可分别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应当有适当的名额。村(居)委会每个小组设小组长1人,由村(居)民依法推选产生。各村(居)委员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应当不少于35人。
(四)工作步骤
整个选举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研究,建立选举组织,制定选举计划,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第二阶段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第三阶段是选民登记,组织投票选举;第四阶段是总结验收,完善村(居)委会各项制度。全镇选举工作在2009年6月底前结束。各村(居)委要根据镇指导小组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确定选举工作的步骤方法和具体安排,选举工作的进度要与全镇一致。
(五)基本要求
为保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进行,各村(居)委应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健全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前提条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三个集中”的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增多,村(居)委会选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村(居)委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依法运作。
(2)掌握实情,化解矛盾。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本村(居)委会建设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和相应预案。各村(居)委要发挥社区指导员的作用,包组入户;要以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为线索,举一反三,对历史遗留问题、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以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应预先做好矛盾化解和防范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报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3)村(居)财务,例行审计。根据《上海市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应当对本届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是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因此,镇经济管理中心要组织力量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切实做好村(居)的财务清理和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在选举前向村(居)民群众公布。
(4)宣传发动,注重实效。各村(居)委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组织学习宣传《村委会组织法》、《上海市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选举办法》、《居委会组织法》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要让广大村(居)民充分了解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要积极教育、引导村(居)民群众消除家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的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发扬民主,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的推选以及选举工作方案制定、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选举中,要做到任职条件、选举程序、选举方法、选举结果四公开。
(2)“选民登记”,创新方式。选民登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要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鼓励和引导村(居)民主动登记。本次换届选举中的选民登记工作采取“选民登记”的方式。本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同时进行,所以在选民登记时应避免重复,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参加登记并选举。
(3)推广“海选”,扩大民主。按区府要求这次新一届村委会以及原村改居的三个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部采用“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即由过半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应选名额直接提名产生村(居)委会成员。被提名的选民超过选民投票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根据区每个街镇有1-2个村委试行“自荐海选”的要求,镇村(居)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建议金云村委会要试行“自荐海选”的方式。京华、龙阳居委会要采用直接选举的方法进行选举。要引导村(居)民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心为村(居)民办事的人选进村(居)委会。各村(居)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动员选民把年龄较轻的村(居)民推选任职(原则上已退休人员不再推选为村、居委成员)。如村(居)委成员届中到达退休年龄的其经济待遇应按镇党委2005年3月份有关会议纪要执行。
3、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竞争,规范行为。要规范竞争行为,为选举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要坚决制止任何人用任何方式用金钱、财物或其它利益收买选民、选举工作人员的贿选行为。
(2)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要认真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的条件。要提供规范的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划票。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通知。
(3)来信来访,认真处理。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依法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因村(居)委会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依法予以妥善处置。坚决防止把小问题酿成大问题,把经济问题酿成政治问题,把局部问题酿成干扰全局的问题。
(六)巩固成果,做好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
1、及时移交,落实分工。要做好村(居)委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移交工作在镇指导下进行,上届村(居)委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委会,同时指导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明确职责分工,保证村(居)委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2、认真总结,完善制度。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居要及时总结和统计(统计表另发),镇将组织对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不断提高村(居)委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委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计划和步骤:
全镇村(居)委会选举工作从2009年5月8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建立机构,制定计划,培训选举工作骨干阶段(5月8日-5月26日)
1、5月8日,镇成立徐泾镇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指
导小组。
2、5月8日制定徐泾镇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和计划。
3、5月14日镇召开动员大会暨业务培训,动员和布置本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换届选举骨干。
4、5月14日~5月16日村(居)委会召开会议,传达镇动员会议精神,商量研究本届选举工作,制订计划,落实选举工作人员,成立选举委员会。
(二)宣传发动,统一认识阶段(5月8日-6月20日)
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村民、居民民主参与意识。
(三)选民登记组织选举阶段(5月16日-6月20日)
1、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
2、进行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天前公布。6月20日为选举日。因此5月31日前为选民名单张榜公布日。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在选举日的10天前提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5天前作出解释和补正。
3、颁发选举证。
4、采用“自荐海选”选举方式的村要启动自荐报名程序,5月19日发布自荐报名公告,报名日期5月20日~6月3日。6月3日前发布竞选人员公告。6月10前发布报名竞选人退出竞选的公告。6月15日前组织竞选人进行竞选陈述和竞选承诺。
5、推选候选人:(仅限龙阳、京华居委会操作程序,其他村(居)无此项顺序)
(1)6月5日镇举办提名候选人培训班。
(2)6月9日-10日进行推选候选人(初步候选人要在6月10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要在6月15日前公布。
(3)6月16日-6月19日依法介绍正式候选人。
(4)6月18日确立监票、计票、发票、唱票人员,同时进行培训。
6、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
(1)我镇除“龙阳、京华居委”外的村(居)委会选举一律采用不确定候选人,由本村(居)过半数的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居)委会成员的投票方式。
龙阳、京华居委会采用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直选方式。由本居委过半数的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的投票方式。
(2)村(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发票和计票工作人员。
(3)选举会场要设立验收发票处和秘密写票处、公共代写处。
(4)村委会及村改居的居委会选举每个选民最多只能接受2人的委托投票。居委会选举采用“直选”方式的每个选民最多只能够接受3人的委托投票。委托人应当在选举前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7、职数不足,另行选举。
村委会成员当选人数未达到3人时,居委会成员当选人数未达到5人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选举,使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不少于3人,居民委员会人员数不少于5人。
(四)建章立制,完善提高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1、各村(居)研究制定本届村(居)委会任期目标和村(居)发展规划。讨论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
2、召开第一次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居民自治章程》,完善和健全村(居)委会各项工作制度。
3、村(居)委要写出换届选举工作总结,送镇换届选举办公室。
上述方案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项由村(居)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徐泾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