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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剿火患”战役网格化排查工作方案

主动公开

2011.11.30

索取号:QE5208000-2011-001 发文字号:徐府发(2011)93号  发文日期:2011-11-18

镇政府各部门、各村(居):

  根据公安部和市、区两级政府“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城镇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网格化排查为载体,充分整合消防管理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触角,全面提升社区(村)火灾防控能力,形成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清剿火患”战役,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三级网格化排查,确保工作任务100%落实到位、社会单位100%排查到位,火灾隐患100%整改到位、消防宣传100%覆盖,确保网格化排查不留死角、确保辖区不发生亡人火灾、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镇长程卫东为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雪峰为副组长,各居(村)委会书记为成员的网格化排查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街道的网格化排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落实三级网格化排查。

  以镇为“大网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镇长程卫东为“大网格”第一责任人,徐泾派出所所长陈永强为排查责任人;以社区、行政村为“中网格”:“中网格”由镇党委全体委员分片包干联系,社区(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社区(村)民警为排查责任人。以居民楼院、村小组为“小网格”,社区楼组长、村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安派出所及社区、村民警负责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和消防支队列管的重点单位以外的所有社会单位的排查工作。社区、村工作人员、义务消防队员、消防辅导员、消防志愿者负责本社区、村的社会单位、居民楼院的消防安全检查。社区楼组长、村小组组长负责本责任区内的社会单位、居民楼院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落实三项工作制度。

  1、督办移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由镇移交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支队;公安派出所发现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区消防支队,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由区消防支队及公安派出所按规定及时处理。

  2、宣传培训制度。街道在开展隐患排查的同时,将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各社会单位开展内部消防安全培训;定期邀请区消防支队专业人员对网格化排查责任人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每月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排查的专、兼职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3、联席会议制度。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联席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消防工作。

  (三)落实问责机制。

  镇在推进“清剿火患”网格化排查中推行领导约谈制度。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以及责任落实不严、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由镇主要领导组织进行约谈,问责问效。将网格化排查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将对各社区(村)“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督导。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31日前)。各社区(村)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实施网格化排查工作,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整治措施,明确奖惩办法。区消防支队将对社区(村)、公安派出所等网格化排查人员组织培训。各相关部门、社区(村)负责核查网格内所有单位、场所数量,确定各单位责任人和监管人,并认真填写附件2于11月2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镇安管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村)要按照“清剿火患”战役要求全面开展排查行动,并重点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摸底登记与隐患排查结合;二是宣传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相结合,对商业聚集区、城中村、沿街门店、“三小”场所、居民楼院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过的单位进行复查和抽查,认真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部门、各社区(村)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深化战役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29日)。各部门、各社区(村)要自行组织专项验收,做好迎检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网格化排查是此次“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取得整个战役最终胜利的重要手段,更是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关键之举。各单位要将“清剿火患”网格化排查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三级网格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网格化排查贯穿“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始终,历时长、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部门、各社区(村)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单位进行排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或移交消防支队、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镇政府将结合消防工作考评对各单位网格化排查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快、排查效果好的社区(村)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各类场所消防检查标准

     2、镇网格化排查责任人一览表

     3、社区(村)网格化排查责任人一览表

  

  

徐泾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