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泾镇2026年防汛防台总预案》的通知
QE522000020260001
主动公开
青徐府发〔2026〕20号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2026.07.10
关于印发《徐泾镇2026年防汛防台总预案》的通知
青徐府发〔2026〕20号
各基层单位:
现将《徐泾镇2026年防汛防台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徐泾镇2026年防汛防台总预案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
徐泾镇2026年防汛防台总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抗御台风、暴雨、洪水、高潮等特大自然灾害的袭击,进一步深化、细化预案,体现针对性、增强预见性、突出操作性,保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青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2、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防台的义务。
4、发扬自救、互救精神,先救人,后救物。
2 领导机构
本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镇防汛防台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防汛分管领导和相关党政班子等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详见《徐泾镇防汛抗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在抗灾抢险期间要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并根据抗灾需要,各领导明确分工,划片负责,做到定人定位。在宣布进入防汛紧急状态时,应自觉按照分工要求,赶赴抗灾现场进行指导和组织指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镇防汛办)设在镇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本镇防汛防台工作。镇防汛办公室电话:59767872,传真:59760001。镇总值班室电话:59763509(24小时)。
3 主要防御方案
3.1 国家会展中心防御方案
每年编制修订《徐泾镇进博会防汛应急保障预案》。由镇污水厂(排水公司)负责会卓路、蟠龙路等泵站运营维护,制定核心区雨污水管网养护方案及至少每年一次加频养护方案,编制修订《排水公司进口博览会防汛保障预案》。由镇城建中心(原水务所)负责核心区堤防、泵闸设施管理运行及调度,根据预警预报,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编制修订《水务进博会防汛保障预案》。由西虹桥社管中心、综合执法队、城运中心、规建办等部门负责核心区进水口清洁、绿化抢险养护、道路积水、高空坠物、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等巡查整改工作。
3.2 堤防泵闸抢险方案
全镇堤防泵闸设施由镇城建中心(原水务所)负责巡查、养护,在区水务所统一指令下预排、预降水位,制定修编《徐泾镇堤防泵闸应急抢险子预案》。一旦发生堤防溃决、外河漫溢、渗漏等险情,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组织力量封堵,堤防泵闸抢险队伍、积水抢排队伍、民兵应急分队、所在村居抢险队伍按指令投入抢险。
3.3 道路小区排水方案
全镇道路(非区管道路)由镇污水厂(排水公司)负责养护、巡查、抢排,区管道路在条件允许下协助抢排,制定修编《徐泾镇重要区域积水抢排子预案》。小区分房产小区及农民自建小区,房产小区由镇城建中心(房管)指导物业进行抢排,所在村居成立村居级基层抢险队伍协助抢排,针对豪都国际花园等重点房产小区,由镇污水厂(排水公司)协助抢排,必要时,申请上级部门援助。农民自建小区由镇污水厂(排水公司)负责抢排。
3.4 绿化抢险方案
防汛防台期间,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西虹桥社管中心第三方养护单位、保洁公司、镇综合执法队必须按以下程序实施抢险:
1、到达现场,设置安全警戒设施,并视情决定是否需要电力、电信、燃气等部门到场协助处置。
2、对倾斜或倒伏的行道树采取短截、移位及牵引、扶正等措施,排除交通障碍。
3、采取竖桩、绑扎等加固措施,防止二次倾倒,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根据预警级别及实际情况对公园、绿地下达限入或禁入指令。
由西虹桥社管中心第三方养护单位、保洁公司、镇综合执法队制定修编《徐泾镇市容广告及绿化应急抢险子预案》。行道树绿化,G15以东区域,由西虹桥社管中心第三方养护单位负责绿化养护、倾斜或倒伏处置工作。G15以西区域,由镇保洁公司负责绿化养护、倾斜或倒伏处置工作。小区绿化,由镇综合执法队、城建中心(房管)、村居委、物业进行处置。农业服务中心(林长办)负责全镇绿化养护、倾斜或倒伏处置工作。
3.5 菜田抢险方案
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编制修订《徐泾镇菜田防汛应急抢险子预案》。负责农业大棚加固、蔬菜瓜果抢收、田间沟渠疏通等,协助村居及时转移撤离简易棚舍人员。
3.6 地下工程抢险方案
地下空间防御由镇武装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编制修订《徐泾镇地下空间防汛防台抢险子预案》,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下立交防御由镇规建办负责日常管理养护和应急排险,建立“一下立交一预案”,尤其是诸光路、徐南路、西向阳河、刘夏四个下立交,协同交警部门落实“积水20厘米限行、25厘米封交”的管理措施,切实消除积水隐患。
轨交人员疏散撤离按照《上海市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西虹桥社管中心、城运中心、社区保安大队等职能部门及所在村居、志愿者队伍配合做好2号线国家会展中心站、国家会学院站、17号线诸光路站、蟠龙路站、徐盈路站、徐泾北城站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3.7 其他
危旧房屋由镇城建中心(房管)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及时修缮。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危房居民由各村居负责转移,房管、物业管理部门协助。同时,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及时对房产小区的雨水管网等设施进行疏通维修。
房产小区的空调室外挂机、阳台外放置物品和房屋外墙设施由城建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农民自建房小区由镇城运中心、所在村居负责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责任主体消除隐患。
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店招、店牌等)由镇综合执法队安全监督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制订安全检查措施,督促广告设置单位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人和维修抢险队伍。
建筑工地脚手架、塔吊、工地临棚等安全管理,由镇规建办、城建公司负责落实。同时,配合区建管委对玻璃幕墙进行检查、整改。
4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按照暴雨、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标准、行动分为四级:蓝色预警,四级响应标准,四级响应行动。黄色预警,三级响应标准,三级响应行动。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标准,二级响应行动。红色预警,一级响应标准,一级响应行动。
4.1.1 四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镇防汛办视情组织实施四级应急响应,并向镇防汛领导小组报告:
1.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四级应急响应。
2.上海中心气象台、青浦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3.上海中心气象台、青浦区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4.青浦区水文部门预报泖甸潮位超过3.50米警戒线,或南门水位超过3.20米警戒线。
5.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即民居进水3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300亩以下;房屋倒塌3间以下等)。
4.1.2 四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领导小组进入四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办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领导小组报告。
2.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进入四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视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办报告。
3.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预案和镇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协助村居实施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4.1.3 四级响应防御提示
1.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职能部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徐泾报、活力徐泾、公共屏幕等媒体、载体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 提醒居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城建中心各水闸、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水位预降。
5. 保洁公司,西虹桥社管中心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综合执法队加强巡查,对沿街店招店牌加强检查维护,对风口、路口、轨交沿线易倒伏行道树和易影响电力、轨交架空线网的高大树木进行紧急修剪、绑扎、加固;农业服务中心针对轨交、高压线旁大棚薄膜进行加固。
6. 高空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综合执法队必要时拆除有安全隐患的高空构筑物、户外广告牌,搬离影响防汛安全的堆物。
7. 农业服务中心做好低洼菜田排涝准备工作。
8. 综合执法队、农业服务中心、保洁公司、西虹桥社管中心加强巡查,对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9.保洁公司、西虹桥社管中心、小区物业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及小区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排水公司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10.规建办落实下立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1.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 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工作
12. 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1 三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镇防汛办组织实施三级应急响应,并向镇防汛领导小组报告:
1.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三级应急响应。
2.上海中心气象台、青浦区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3.上海中心气象台、青浦区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4.青浦区水文部门预报泖甸潮位超过3.70米,或南门水位超过3.30米。
5.一线堤防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6.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即民居进水30至100户;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受损300至3000亩;房屋倒塌3至20间;因汛死亡1人等)。
4.2.2 三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领导小组进入三级应急响应状态。领导小组组织专题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
2.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进入三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负责人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办报告。
3.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镇防汛领导小组的指令,协助村居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全镇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污水厂(排水公司)、规建办、城建中心(原水务所)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仓库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民兵应急分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
6.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4.2.3 三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台风影响时,视情做好人员转移撤离准备。
2.徐泾报、活力徐泾、公共场所显示屏等媒体、载体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 提醒居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4.城建中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预降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量放水等抢险人员,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移动泵车在各易积水点驻点值守,应急抢排。
5. 应急办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执行应急物资调运任务;指导各村居和有转移任务的单位做好应急避难场所救灾安置工作准备;协调抢险力量执行应急处置任务。
6. 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垃圾清捞业,并做好降雨过程中进水口保洁工作;城管、城建、城运、资产公司、公安、交警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公路和绿地林带、公园易倒伏高大树木,沿街店招店牌,广告(灯)牌、交通指示牌等进行应急维护和修剪、绑扎、加固、拆除等。
7. 规建办对在建工地、高空构筑物的度汛措施再检查再落实,杜绝人为责任事故。
8. 公安、交警对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的防风措施和隧道、下立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相关抢险队伍及时出动抢险。
9.公安部门做好先期处置和道路保畅,协同相关部门落实下立交“三合一”工作机制,适时做好积水下立交限行或封交工作。
10. 消防等抢险队伍根据防汛部门指令,组织开展巡检、积水抢排、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1.四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1 二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镇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二级应急响应,并向镇政府报告:
1.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二级应急响应。
2.上海中心气象台、青浦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3.上海中心气象台、青浦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4.青浦区水文部门预报泖甸潮位超过3.85米,或南门水位超过3.40米;
5.一线堤防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6.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即民居进水100至300户、淹没农田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3000至10000亩;房屋倒塌20至50间;因汛死亡2至3人等)。
4.3.2 二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领导小组进入二级应急响应状态。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2.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进入二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负责人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办报告。
3.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镇防汛领导小组的指令,协助村居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全镇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污水厂(排水公司)、规建办、城建中心(原水务所)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仓库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民兵应急分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6.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4.3.3 二级响应防御提示
1. 防汛指挥部和有关单位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处置上报各类险情灾情;台风影响时,组织开展人员转移撤离工作,相关单位视情启动“六停”措施(停工停业停课停园停运停航)。
2. 徐泾报、活力徐泾、公共场所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 提醒居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 城建中心全力保障水闸泵站运行安全,全员上岗加强道路积水处置和协助小区积水抢排,排水突击队和移动泵车根据指令做好重点区域的抢排工作。
5. 应急办检查指导全镇和有转移任务的单位做好应急避难场所救灾安置各项工作;协调消防等各类专业和社会化抢险力量执行应急救援和救灾安置任务。
6. 环卫清扫人员加强路边进水口清捞频次,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综合执法队、农业服务中心、保洁公司、西虹桥社管中心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居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广告 (灯)牌、店招店牌、交通指示牌等。
7. 规建办对各类建设工地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对塔吊、脚手架、临时用房和玻璃幕墙等设施设 备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并组织转移安置相关人员。
8. 交通部门各类抢险队伍及时抢修受损的道路交通设施,及时组织力量抢排道路下立交、高速高架下匝道积水。
9. 公安部门落实备勤力量,确保道路畅通、治安稳定。
10. 消防等社会化抢险队伍按照指令在各出险地点完成抢险任务。
11.备注:三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4.1 一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镇防汛领导小组报请镇党委政府同意,组织实施一级应急响应:
1.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一级应急响应。
2.上海中心气象台、青浦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3.上海中心气象台、青浦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4.青浦区水文部门预报泖甸潮位超过4.0米,或南门水位超过3.50米。
5.一线堤防决口,出现险情。
6.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即民居进水300户以上;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0亩以上;房屋倒塌50间以上;因汛死亡3人以上等)。
4.4.2 一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领导小组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由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命令,启动全镇一级应急响应。响应启动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主持会商,由党政主要领导和指挥部领导、各行业分管领导根据开展研判和工作部署,对每个防御环节提出具体措施要求,每个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灾害特点制定防御措施和计划,按时按质滚动上报受灾情况和应对措施。必要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徐泾报、微徐泾等媒体发布指示,动员全镇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按照有关规定,向镇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镇党政办、防汛办通知各级领导按照预案要求进岗指挥,对分管行业进行防御部署,同时通过微信群、办公系统、电话等形式通知各基层单位执行一级应急响应行动。党政主要领导、指挥长在机关内坐镇指挥,各分管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重大险情发生后,分赴各自现场进行指挥,避免重复指挥和个别点位无人指挥。如险情地点较为单一、明确的,可由指挥长现场指挥,如险情地点复杂、多发的,由指挥长统一安排各行业分管领导分头指挥。
3.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根据区、镇政府统一部署,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台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全镇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投入抢险救灾,污水厂(排水公司)、规建办、城建中心(原水务所)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仓库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5.民兵应急分队根据镇防汛领导小组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6.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4.4.3 一级响应防御提示
1. 镇防汛领导小组和有关单位强化责任和落实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徐泾报、活力徐泾、公共场所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 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 提醒居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4.中小学校、幼托园所和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规定,实施停课或其它安全措施。
5. 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采取“六停”措施(停工停业停课停园停运停航)。
6.各专业和社会化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抢险任务。
7. 备注:二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 应急响应组织工作
5.1 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健全、完善信息收集组织网络,落实灾害信息报送人。
突发灾情、灾情信息实行“三报制度”,即“首报、二报和终报”。首报,要求在接到险情、灾情信息经确认后即报,可以采取口头报告的形式;二报,险情、灾情的补充报告,于10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上报;终报,全面核实无误后的详细报告,于1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在接报后15分钟内向镇防汛指挥部或镇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半小时内向镇防汛指挥部书面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信息报送要客观、准确,按区防汛指挥部受灾统计表格规范填写,统一口径,逐级上报。镇防汛办应梳理统计后在企业微信防汛防台平台中统计报送防御准备及受灾情况,并完成区防汛指挥部其他报告要求。
5.2 组织指挥
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镇防汛指挥部为本镇防汛防台指挥决策机构。发生灾害时,动员群众撤离危险地段,组织人员抢险抗灾,开展自救、互救、排除险情,并及时将汛情、灾情上报。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徐泾镇防汛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抗灾抢险。
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由武装部长和分管镇长担任,协助总指挥全面指挥抗灾抢险。
镇党政办主任兼任防汛办主任,下设防汛办公室在镇应急办,镇应急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在抗灾救灾中通讯网络由电话、移动电话等组成,镇总值班室电话:59763509,镇防汛办公室电话:59767872,传真:59760001。必要时由邮电部门架设临时电话,以保障信息上通下达。研究购买手持呼叫对讲机等应急指挥设备可能性,避免通讯失灵后,指挥体系失效。备足冲锋舟等应急装备,通讯中断时作为指挥交通工具。
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在抗灾抢险期间要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并根据抗灾需要,各领导明确分工,划片负责,做到定人定位。在宣布进入防汛紧急状态时,应自觉按照分工要求,赶赴抗灾现场进行指导和组织指挥。
5.3 人员转移撤离及“六停”措施
当气象部门发布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后,各村、居、安居办、城建公司、规建办等部门应按照《徐泾镇人员疏散撤离子预案》做好人员的安全转移。
在镇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下,转移至安全地区。对固执不肯转移人员,可依据《上海市防汛条例》采取强制转移撤离措施,确保人身安全。社区保安大队协助做好撤离人员秩序管控工作。
各村居、安居办危房简屋、低洼地区的人员,由所在村居、安居办负责,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合转移,地点一般为各村居事务厅。
涉及我镇负责项目的在建工地人员,由徐泾城建公司、规建办负责转移,地点一般为中小学、宾馆。疫情等特殊情况时,另行决定。
地下工程人员转移由镇武装部、村居、安居办、物业负责转移,地点一般为各村居事务厅。
涉及G15以东西虹桥公司在建工地的,在我镇转移场所资源充沛的情况下,协助转移至中小学内。人员转移、生活由工地负责人负责,社区保安大队协助做好安全秩序管控工作。
转移撤离行动中,对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各转移撤离负责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原则上,经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强制撤离措施,公安部门做好配合。如情况危急的,在不影响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撤离。
制定《徐泾镇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实施方案》,编制《徐泾镇极端灾害性天气期间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的实施方案》工作清单。“六停”工作启动后,由徐泾镇人民政府发布“六停”通告,在镇防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各项措施。
5.4 工程体系
5.4.1 水闸、排涝泵站、下立交
目前有圩区7个,有泵闸28座,排涝泵站2座,水闸21座,主要分布于徐泾西部地区。10座下立交,含诸光路、徐南路、西向阳河、刘夏四个泵站下立交。
5.4.2
全镇防洪提防总长49.163公里。
5.4.3 操作指引
(1)当预报有暴雨、大暴雨发生,或已连续三日降雨量超过154毫米时,各圩区水闸、泵站应关闸及抢排。污水厂(排水公司)、含泵站小区物业应做好全镇泵站运行管理。
(2)当进入警戒或者紧急状态时,对沿河的险工地段必须加强巡逻检查,落实专人守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险工地段要加高加固,做好抢险队伍、抢险物资、交通工具准备;同时,做好低洼地区城乡居民、危棚简屋居住人员及危房户的撤离转移工作。
(3)当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后,除做好上述工作外,要加强水闸、泵站设施、供电线路的检查、维修。
5.5 抢险准备
5.5.1 加强水雨情的信息传递
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区气象局、水文部门提供的预报和实测资料,是镇防汛指挥部抗灾决策的重要依据,镇防汛办应向镇防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传达,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5.5.2 险段防守
当灾情来临时,指定专门人员加强对险工险段的巡逻、勘查。
当镇区水位超过3.00米时,应加强值班和观测水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水闸、泵站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堤防巡逻。
当镇区水位达到3.45米时,对险工地段要有抢险方案与物资准备,随时准备抢险;一旦需要,镇有关部门在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责任,快速实施抗灾抢险的各项措施。
5.5.3 抢险队伍
全镇应急抢险队伍包括镇级8支122人:专业抢险队伍4支队伍61人(排水抢险队伍25人、堤防抢险队伍10人、泵闸抢险队伍10人、绿化抢险队伍16人),综合抢险队伍4支61人(地下空间抢险队伍10人,菜田设施抢险队伍16人,民兵应急分队1支20人,西虹桥社管中心应急分队1支15人)。45个村居、安居办共有村居级抢险队伍45支共750人。在发生自然灾害侵袭时,能紧急出动,迅速奔赴重要抢险救灾地区完成防抗任务。
5.5.4 抢险物资和器材
镇防汛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汛物资储备标准,结合本区域情况对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进行了补充。目前主要防汛物资设备包括600立方移动排水泵车一辆,道路小区积水抢险排水泵6台,堤防泵闸抢险潜水泵2台,市容绿化抢险排水泵10台,菜田设施抢险排水泵12台,各村居移动排水泵213台。其他防汛物资,木桩300根,铁锹、镐、铲80把,升降式应急照明灯4台,便携式工作灯80只,救生衣100件,油锯2把,以及榔头、洋镐、元钉、铅丝等物资若干。镇规建办、镇属公司签订防汛期间大型设备委托储备使用协议,其中有挖掘机、吊车、大功率发电机、排水泵车、运输作业车等器材。并制定相应启动应急预案,随时为应抗御大灾害作好充分准备。
5.5.5 防汛资金。城建中心(原水务所)预算安排总计为401.1万元(水利设施养护资金),具体分别为:防汛设施维修保养费205.9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设备的运行费用,防汛管理人员费用195.15万元,用于防汛设施专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等。由镇排水公司落实G15以东市政道路养护及会卓路等泵站养护费用849.4595万元,G15以西雨污水养护费用共计1213.5579万元,其中:雨水养护500.1869万元,污水养护309.4683万元,北大居雨污水养护403.9027万元。
5.5.6 五组工作法。指在出现灾情,派出五个专门工作组开展针对性的处置工作,即专业电工组排隐患、人员转移组保安全、应急抢险组堵漏洞、排水清淤组促畅流、宣传安抚组稳民心。分别确定工作组人数、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目前五个专门工作组共67人。
5.6 重要设施及措施
5.6.1 供电
由供电公司(赵巷)负责,组织供电线路、设备的抢修小组,保证人身安全,排除供电故障,确保正常的生活、防汛、排涝泵站等用电,以保证社会安定。
5.6.2 供水
由城投水务负责,组织好抢险队伍,定点、定片、互相配合,确保生活、生产的正常供水。
5.6.3 供气
由大众煤气负责抢修,确保正常供气,保障市民正常生活。
5.6.4 通讯
由徐泾电信局负责,保障通讯线路畅通。
5.6.5 交通
由镇规建办、徐泾交警机动一大队负责,确保道路畅通。
5.6.6 绿化
由镇综合执法队、农业服务中心、保洁公司、西虹桥社管中心负责,按责任区域加固行道树,做好道路清障工作。
5.6.7 仓库、仓储、商店
由各自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物资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等。
5.6.8 环境卫生
由镇社发办爱卫委负责灾时防疫、灾害消毒工作。
5.6.9 霓虹灯、广告牌
由镇经发办及设置、安装的各有关部门加固或拆除悬空设施,确保高空悬挂设施安全。镇综合执法队负责户外广告牌、招牌拆除加固。
5.6.10 有毒有害物资
镇城运中心、规建办等部门负责对贮存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资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5.7 后勤保障
5.7.1 生活保障
进入紧急状态,供销社以及社工办、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落实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5.7.2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进入紧急状态,由镇徐泾、北大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落实抢险救灾时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成医疗抢救小组,抢救所需的医护人员、医疗设备应全部到位,各村居、单位医疗室应积极配合。
5.7.3 人员转移撤离过程中的新冠防疫(此条视疫情再次发展可能)
转移安置点室内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口罩原则上由撤离转移人员自行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由社发办负责提供。各村居、公司应确保所有转移撤离人员在转移撤离前随身码为绿色,72小时内核酸阴性,14天内无重点人员接触史和重点地区旅居史,具体防疫政策根据市防控办最新手势改变。如有,则应由社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疫情处置流程进行处理。所有产生的口罩等废弃物,由保洁公司按照疫情期间规定统一进行处理。
5.7.4 治安保卫
进入紧急状态,由徐泾、徐乐、国展中心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社会面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制止、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破坏活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上海市防汛条例》的案件依法处理,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迅速有效开展,维护本镇社会安定。社区保安大队协助配合治安维护。
5.8 宣传报道
融媒体中心徐泾分中心等新闻媒体按各自的分工,在镇党委、政府、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宣传好、报道好防汛抗灾事实,宣传防汛抗灾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必要时动员全民积极参加防汛抗灾,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秩序,声援防汛抗灾出力献策。
5.9 灾后救助
在遭受自然灾害袭击后,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帮助灾民尽快回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办统一协调灾后应急救灾物资分配、统筹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社工办、供销社、村居做好民政救灾类物资、生活类物资保障,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确保灾民吃、穿、住基本保障。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时指导种植户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社发办、徐泾、北大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规建办在区相关部门指导下,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城建中心(原水务所)、污水厂(排水公司)应对灾时毁损的堤防泵闸、排水设施、泵站等防汛设施尽快予以修缮恢复。各防汛成员单位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及时补充。
国家鼓励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汛保险。对受损失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救助政策,报镇政府审批。
5.10 调查总结
全镇各级防汛机构及成员单位针对当年度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对不足之处作出改进。针对当年度发生的重大台风、暴雨等灾害侵袭暴露的短板问题,及时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6 轨交站点防台防汛应急处置
6.1 轨交外部主要道路应急处置。徐泾镇主要轨交站点为地铁2号线国家会展中心站(徐民东路、诸光路)、蟠祥路 国家会计学院站(蟠祥路、蟠龙路),地铁17号线国家会展中心站(崧泽大道、诸光路)、蟠龙路站(崧泽大道、蟠龙路)、徐盈路站(崧泽大道、徐盈路)、徐泾北城站(崧泽大道、徐乐路),其中崧泽大道为区管道路,我镇配合区相关部门进行道路应急抢排工作。其他5条周边主要道路为镇级道路,由镇级道路抢排队伍(排水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处置。
雨水管网疏通养护
镇污水厂(排水公司)负责,对镇级主要道路雨水管网每年不少于一次疏通养护,对G15以东道路,尤其是徐民东路、诸光路、蟠龙路三条邻近国展中心道路,应加频养护。
道路雨水进口疏通
镇保洁公司、西虹桥社管中心第三方养护单位负责,按照《暴雨路边进水口保洁操作手册》,对道路进水口,尤其是近轨交站点附近进水口,安排清洁疏通。在台风、预警发布后,应增加保洁频次。
6.2 防台防汛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城运中心:做好日常巡查,对雨污水反渗、雨后积水严重情况和窨井盖缺失情况及时处置反馈。
综合执法队:加强轨交周边高空构筑物,尤其是户外广告牌、店招店牌检查整改。
农业服务中心、保洁公司、西虹桥社管中心:加强轨交周边有倒伏潜在对轨交造成危害的绿化树木排查整改。
排水公司、规建办:积水严重时,重点巡查轨交周边窨井盖缺失情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尽快修复。做好雨水量放工作,及时排除积水。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固邻近蔬菜大棚薄膜,对损坏的薄膜及时清除。
6.3 人员疏散撤离
遇大客流和台风暴雨交汇,地铁紧急停运需要撤离时,按照四长联动机制进行疏散撤离。
7 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7.1 防汛办:协助镇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面协调各项防汛防御、抢险工作,掌握救灾动态,确保指令、信息上传下达。
7.2 规建办:道路下立交、玻璃幕墙的防汛安全管理。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等高空构筑物的加固或拆除,及工地临棚等其它防汛安全管理。在建工地人员撤离转移安置。做好道路雨水量放工作。
7.3 城建中心(原水务所):组织全镇堤防、泵闸等防汛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修养护,按照区防指、区水务所指令预降水位,做好水文监测预报,做好灾时堤防巡查、除险加固,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在建工地偷排泥浆水调查取证。
7.4 污水厂(排水公司):道路雨污水管网疏通维养,核心区道路雨污水管网加频养护。会卓路、蟠龙路等全镇泵站运行管理。道路、小区(农民自建小区、个别重点房产小区易积水点位)积水巡查、抢排。
7.5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田间沟渠疏通抢排,简易屋棚、大棚用电等设施的防汛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农业生产自救,灾情统计上报及灾后恢复生产。协助村居做好简易屋棚、低洼地人员转移撤离。
7.6 城运中心: 按网格做好道路积水点位、高空构筑物、户外广告牌、店招店牌、绿化树木、广告围挡、工地偷拍等安全隐患巡查,并协助处置上报。重大灾害时,向辖区内商户发放各类安全告知书。
7.7 城建中心(房管办):房产小区危旧房加固,应急维修、空调室外机等房屋附加物、雨水管网养护的安全监管。指导、监督物业对住宅小区积水、地下车库、绿化树木的抢险。
7.8 西虹桥社会管理中心:核心区道路积水等各类防汛隐患巡查。督促第三方养护单位对G15以东道路雨水进水口清洁疏通、行道树的应急抢险。
7.9 综合执法队: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高坠的巡查和整改,督促设置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城市道路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内树木的应急抢险,协助处置居民区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树木。
7.10 城建、建筑公司:在建工地塔吊、脚手架等高空构筑物的加固或拆除,及工地临棚等其它防汛安全管理。在建工地人员撤离转移安置。
7.11 农业服务中心:全镇区域行道树的应急抢险。
7.12 保洁公司:G15以西道路雨水进水口清洁疏通。G15以西行道树的应急抢险。
7.13 武装部:地下空间、民防工程的防汛安全管理。
7.14 社工办:民政救灾物资保障。
7.15 社发办:红色预警发布后的停课组织安排。协调落实学校作为汛期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点安排。组织学校开展防汛防台应急知识宣教。人员转移撤离时的防疫物资准备。
7.16 经发办:检查、监督工商业防汛防台工作,包括红色预警时发布行业停业通知。落实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7.17 文明办(融媒体中心):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及居民避险自救知识,宣传全镇抢险救灾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7.18 供销社: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在上级部门统筹协调下做好抢险物资调用。
7.19 社区保安大队:协助做好灾时人员维稳管控工作,尤其是人员疏散撤离点位安全管控。
7.20 徐泾、徐乐、国展派出所:维护受灾地区社会治安,打击灾时破坏防灾救灾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灾时人员强制撤离转移。
7.21 交警机动一大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抢险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协同落实下立交限行、封交措施。
7.22 消防中队:承担紧急情况下道路积水区域、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工作,高坠排险等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7.23 徐泾、北大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医疗救护队伍,及时为灾区提供医护救援。疫情期间,必要时安排人员疏散撤离点位核酸检测。
7.24 西虹桥公司:G15以东在建工地塔吊、脚手架、工地临棚等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在建工地人员疏散撤离转移工作。
7.25 村居、安居办:灾害预警信息、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告知。协助城建中心对小区、道路积水的抢排,落实挡水墙、沙袋自救措施等。针对历年受灾严重、进水户数较多的小区按照“五组工作法”开展抢险工作,成立基层村居级电工排险组、人员转移保障组、应急抢险组、排水清淤组、宣传安抚组,有条件且往年受灾较轻的小区逐步覆盖。辖区内的人员疏散撤离排摸、撤离、安置、返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