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王永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5.14

索取号:QE5001000-2013-008 发文字号:徐府发(2013)33号  发文日期:2013-04-28

各基层单位:

  为了进一步理顺部门设置,便于统筹管理,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撤销镇安置办公室,其工作职能及人员划入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王永兴同志任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主任;

  孔明辉同志任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沈桂娟同志任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喻菊芳同志任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原镇安置办公室、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因撤并,其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