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永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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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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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4
索取号:QE5001000-2013-008 发文字号:徐府发(2013)33号 发文日期:2013-04-28
各基层单位:
为了进一步理顺部门设置,便于统筹管理,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撤销镇安置办公室,其工作职能及人员划入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王永兴同志任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主任;
孔明辉同志任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沈桂娟同志任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喻菊芳同志任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原镇安置办公室、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因撤并,其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