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曹青等同志辞去职务的通知
QE500100020240021
主动公开
青徐府〔2024〕45号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2024.10.21
各基层单位:
2024年10月11日、12日,经徐泾镇尚鸿路社区、徐泾社区、乐国路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同意:
张曹青同志辞去徐泾镇尚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一职;
沈海峰同志辞去徐泾镇尚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一职;
俞李辉同志辞去徐泾镇尚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一职;
姚静同志辞去徐泾镇徐泾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一职;
沈佳伟同志辞去徐泾镇乐国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一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