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春节前车辆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QE53170002014001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4〕1号
无
2014.01.15
各村、居、公司、企事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
2014年春运将至,为保障春运期间本区道路安全畅通,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返程、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通知》的要求和市交警总队具体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开展车辆安全检查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1月10起至2014年2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辖区范围内单位拥有的公务车辆。
三、检查内容
(一)定期检验核查。主要核查车辆检验有效期。
(二)外观检查。主要检查电器及其线束、风窗玻璃、前照灯、制动灯、雾灯、轮胎及螺栓、灭火器、安全出口及击碎玻璃专用锤;货运车、挂车还须检查防撞装置和反光标识。
(三)动态检验。主要检查制动低气压报警装置、点制动跑偏、制动效果。
(四)底盘检查。主要检查转向各部件、制动管路是否漏气、漏油、老化。
(五)重点项目。对车辆轮胎、燃料管路、电器线束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防因车辆爆胎、自燃等事故发生;检查企业内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四、检查方法
自查。各车辆单位按上述要求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自查,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车辆,必须进行修复或调整,隐患未消除的严禁上路行驶。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将本次检查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传达至本辖区有关单位,督促其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和自查质量,落实并组织好安检人员进行检查,并填写好《车辆安全状况登记表》,于2014年1月28日之前上报至徐泾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徐泾交管站,联系电话:59767809)。
特此通知。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