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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2025-02-27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本年度基金监管工作重点及上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现制定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的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除触发式行政检查外,原则上同一检查对象每年检查不超过1次),具体安排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反医疗保险规定、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对象范围是全区62家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比例100%,检查频次每年1次。检查方式为实地现场检查,聚焦心内科、骨科、血液透析、中医、康复、检查检验等重点领域,着重检查典型性违法违规问题。

2.定点零售药店。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存在违反医疗保险规定、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对象范围是全区92家定点零售药店,检查比例100%,检查频次每年1次。检查方式为实地现场检查,聚焦空刷套刷医保凭证、无处方或伪造变造处方、参与或协助倒卖“回流药”、串换药品、诱导消费及特殊药品使用中的“假病人”、“假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3.定点评估机构。依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对定点评估机构是否存在违反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并发生结算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对象范围是区内2家定点评估机构,检查比例100%,检查频次每年1次。检查方式为实地现场检查,重点聚焦在评估等级与实际不符的人群,结合集体评审异常、评估通过率异常等违法违规行为。

4.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依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对存在违反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并发生结算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对象范围是区内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检查比例58%,选取32家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检查频次每年1次。检查方式是通过数据分析结合实地检查、远程视频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长护险相关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长护险基金结算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享受待遇、违规结算、服务信息和签到信息上传不符或不规范、未按长护险规定比例结算等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虚假服务、虚假结算等欺诈骗保行为。

附件:青浦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青浦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

主体

检查对象范围

检查比例

检查

频次

检查方式

检查项目

1

对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反医疗保险规定、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定点医疗机构

(日常检查)

100%

每年一次

实地检查

聚焦心内科、骨科、血液透析、中医、康复、检查检验等领域,着重检查典型性违法违规问题

2

对存在违反医疗保险规定、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定点零售药店

(日常检查)

100%

每年一次

实地检查

聚焦空刷套刷医保凭证、无处方或伪造变造处方、参与或协助倒卖“回流药”、串换药品、诱导消费及特殊药品使用中的“假病人”、“假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对存在违反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并发生结算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

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定点评估机构

(日常检查)

100%

每年一次

实地检查

重点聚焦在评估等级与实际不符的人群,结合集体评审异常、评估通过率异常等违法违规行为

4

对存在违反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并发生结算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

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

(日常检查)

58%

每年一次

通过数据分析结合实地检查、远程视频抽查等方式

重点检查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长护险相关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长护险基金结算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享受待遇、违规结算、服务信息和签到信息上传不符或不规范、未按长护险规定比例结算等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虚假服务、虚假结算等欺诈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