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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5.05.12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陈洁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33号代表建议“关于减负患者医疗服务收费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讨论,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规定,“家庭病床巡诊费”指医生定期上门为病人诊疗,含建立病历、定期查房和病情记录及诊查,每次费用80元。“家庭病床上门服务费”,指因医疗需要医护人员上门进行各项检查、治疗服务,每次费用40元。以上两项诊疗项目是为建立了家庭病床的参保人提供的诊疗服务,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出诊”指非家庭病房病人有特殊需要,单次出诊进行诊疗、检查、治疗等服务,每次费用80元,因这项诊疗项目费用是针对非家庭病房病人,故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将会同区卫健委加强家庭病床服务宣传,将通过社区宣传、线上平台推广等多渠道,详细公开建床标准、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等信息,提升居民知晓度。同时,诊疗项目医保支付范围为全市统一规定,对于上海医保患者出诊自付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主办单位: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