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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家埭1、2、3组地块(住宅、养老院、商业混合用地)征地范围内房屋补偿评估机构的选定,于2015年10月8日召开房屋补偿评估机构公开计票会议,以得票多当选的方式选定估价机构,符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规[2017]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由 上海金虹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负责该征地范围内房屋补偿评估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征地事务中心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