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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浦街道办事处关于2015年拆违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QZ3204000-2015-00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5〕29号

2015.04.14

 

各村、居委、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决遏制新违法建筑产生,有力有序加快推进存量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消除存量违法建筑,实现年度违法建筑整治目标,结合盈浦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街道拆违队、五个行政村、二十一个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
(一)坚决遏制新违法建筑的产生。各村、居委要按照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部署和拆违责任书的任务要求,落实拆违工作措施,建立巡查队伍和巡查工作机制,加大拆违巡查力度,形成巡查网络。完善新违法建筑快速发现处置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确保全年无一起新违法建筑的形成。
(二)继续推进存量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要按照街道拆违指挥部工作部署,对存量违法建筑做好调查摸底,建立一户一表。按照区拆违领导小组下达的 70000平方米 的 拆违任务,逐处锁定目标,制定计划,按季度推进,年内全部拆除。
(三)完成各项违法建筑专项整治任务。根据市、区拆违工作重点,积极开展道路两侧、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占用河道、田间窝棚、地下食品加工、畜禽养殖、消防安全隐患等侵占公共利益,危及公共安全,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等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四)居住(别墅)小区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居住(别墅)小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违法建筑调查排摸,建立“违法建筑一户一表”登记表,广泛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宣传活动,有措施、有步骤、稳步推进居住(别墅)小区整治。
(五)无违小区(村)创建工作。根据市拆违办和区拆违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的具体部署,有序推进无违小区(村)创建工作,完成2015年度创建任务。
(六)拆违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拆违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管理,规范拆违工作流程。重点对拆违工作中涉及的信访接待、案件登记、查处程序、照片资料、考核办法、整治方案、拆违信息等一系列管理事项的逐一进行落实。
三、考核办法
(一)由街道拆违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拆违工作责任书和考核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纳入街道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街道拆违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为考核扣分的依据。
(三)考核以工作实效为主,结合书面材料进行汇总。
(四)对在拆违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青委办《关于实行整治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奖惩措施
(一)根据年度考核总评,进行全街道通报。对年内拆违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村、居进行表彰奖励。
(二)对考核中发现有下列问题之一的村、居及街道拆违队实施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1.对涉及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在年度内搭建违法建筑和村、居所属集体单位在年度内搭建违法建筑,未能按规定要求拆除的。
2.对因巡查未发现、查处不迅速等组织落实工作不到位,致使在建违法建筑形成。造成拆除难度特别大,并带来成片负面影响的。
3.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力、整治不力,未能完成年度存量违法建筑整治任务的。
4.对涉及到行政村、居委会不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筑搭建行为、或村(居)工作成员自己搭建违法建筑、或纵容当事人搭建违法建筑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居)主要领导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或不积极配合街道职能部门开展存量违法建筑整治,造成街道拆违任务没有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取消区政府对行政村、居委会实施的“以奖代拨”各项专项奖和综合奖的评审资格。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1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