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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QZ3002000-2016-00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6〕20号

2016.04.07

各社区居委会、村:
加强社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到本区城市安全和今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府办发〔2015100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创新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指导、部门司职、社区实施”的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优势,将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心逐步向基层社区下移,推动社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精细化、规范化,努力形成职责明晰、运转有序、保障有力、依法高效的社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格局,创新社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依托基层社区,下移工作重心,落实职能部门专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协作配合,明晰村居委主体职责,推动社区实施,夯实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基础。
2.坚持社区共建。坚持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作为社区人口服务管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推动社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融入基层建设、融入社区治理、融入群众服务,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找准落脚点。
3.坚持信息共享。牢固树立属地化采集、社区化应用的理念,找准人口基础数据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契合点,主动将人口数据应用向行政管理最末端拓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与人口数据应用无缝对接。
4.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和鼓励基层的首创精神,激发基层社区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方法和措施上的创新活力,努力形成和推广一批社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举措。
二、明确工作职责
 要认真贯彻《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积极落实村居委在实有人口和房屋管理工作中的任务。要严格按照《青浦区“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工作规范》(沪青人口办〔20153号)规定,进一步发挥村居“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平台作用,按照“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规范化、村居委实有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化和信息质量标准化的常态化建设要求,深化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工作。
三、加强力量建设
(一)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力量。每个村居委要明确1名专职责任人员,负责辖区“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
(二)加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建设。街道人口办要落实社区综合协管队伍街镇一元化运作和一口管理,全面整合村级社区综合协管员至街道级层面,及时调整各村居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人数,确保人岗适配。紧紧围绕组织正规化、管理规范化、业务标准化的建设目标,加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建设。各村居委要监督本级人口管理站落实日常管理职责,科学划定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的工作区域,设定合理的工作量,落实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人口调查工作职责。
(三)进一步整合社区力量。各村居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响应机制、整合社区资源,广泛动员、引导辖区群众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特别注重引导、发挥村居委干部、楼组长、社工、平安志愿者、物业保安等力量,不断拓宽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基础信息新增、变更、注销的发现渠道。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信息的有效采集、有效应用,进一步激发社区群众主动参与采集和维护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基础信息的热情。
四、落实工作任务
(一)加强实有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各村居委要严格执行实有人口基础信息质量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实有人口基础信息的全面、准确。街道人口办要牵头各村居进一步完善实有人口信息质量分类达标标准,要巩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重点排查整治制度,加大对城中村、来沪人员倒挂、“群租”出租房等来沪人员聚集区域的整治力度,确保重点地区实有人口信息质量。
(二)加强居住房屋管理。各村居委要落实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维护工作,健全完善房屋编码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按规定做好居住房屋“权证合法、实际使用合法”的“双合法”认定。要进一步推进房屋编码信息在居住证件办理工作中的嵌入式应用,切实加强合法居住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严格落实居住房屋合法性审核工作。各村居委要按照“两个合法稳定”的要求,对《合法居住证明》的开具严格把关,每次审核签字和用章要有记录。严禁对违法建筑、群租房、车库及其它不符合出租规定的房屋出具证明,严禁为信息登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来沪人员开具虚假证明。
(三)落实人口综合调控工作措施。各村居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人口调控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按照调控指标任务,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相关限制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群租、违法建筑等各类社区顽症的排摸和整治力度,及时发现人口管理薄弱环节和人口调控减量载体,坚持源头控制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各村居人口调控责任人要充分利用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熟练掌握系统平台各菜单模块的基本操作,学会从网上查询实有人口的基础信息,通过系统数据分析本辖区内人口变动的基本情况。
五、推动机制创新
(一)推动信息化应用创新。各村居相关负责人要切实提高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力度和应用水平,推动人口基础数据应用向行政管理最末端延展,找准人口基础数据与社区管理、公共服务、行政决策、预防犯罪等工作的契合点,加强人口数据分析应用。
(二)推动社区自治创新。各村居委要积极探索推进来沪人员社区化服务和管理,将其纳入社区管理范畴,通过发挥基础组织、群众组织的作用使来沪人员能够在特定的组织和制度框架内,表达自己的诉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融入社区生活。鼓励来沪人员参与居住社区的公共事务和社区管理,更好地在基础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要探索将社区人口信息登记、居住房屋管理等措施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提升居民自治水平。
(三)探索社区宣传工作创新。各村居委立足社区,采取简练、低成本、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属地多样化的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宣传活动,加大对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办理流程的解读、说明和宣传力度,找准共同点,寻求最大公约数,营造群众有响应、社会能支持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保障措施
(一)加强机制保障:建立村居班子学习机制,利用村居两委班子会议,学习最新的人口管理工作标准规范与政策法规文件。建立例会机制,由村居主要负责人牵头,每月定期召开人口管理工作例会,传达贯彻上级关于人口管理服务相关精神和部署;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协商解决方案。准确把握每月实有人口动态状况,开展实有人口月度数据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二)加强建设保障:强化“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建设,拓展信息采集室的功能和效应,将最新的村居人口管理服务一系列工作规范和制度重新梳理,编制目录清单。利用好实有人口信息查询和录入系统,完善“采集即录入”模式的社区实施工作。
(三)加强考核保障:街道人口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村居人口服务管理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街道将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村居年度目标考核,把实有人口基础信息质量、人口综合调控作为对各村居“以奖代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按照年前签订的《人口调控目标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 

 

附件:2016各村居来沪人口调控目标建议表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16年47

2016各村居来沪人口调控目标建议表 
序号 居、村委 2015年年末数 调控目标 升降幅度 增减数 备注
1 庆华 1146 1112 -3% -34  
2 庆新 1426 1383 -3% -43  
3 城北 881 855 -3% -26  
4 龙威 444 666 50% 222 倪家浜大型建筑工地开始动工
5 复兴 952 923 -3% -29  
6 解放 1744 1692 -3% -52  
7 西部 2509 2434 -3% -75  
8 尚美 824 799 -3% -25  
9 万寿 1637 1588 -3% -49  
10 盈港 1331 1291 -3% -40  
11 盈中 1563 1516 -3% -47  
12 三元河 505 490 -3% -15  
13 盈联 1741 1393 -20% -348 朱家浜动迁
14 上达 653 633 -3% -20  
15 民乐 1136 795 -30% -341 富声公寓工地年内竣工
16 民佳 1664 1614 -3% -50  
17 绿舟 371 360 -3% -11  
18 浩泽 403 391 -3% -12  
19 民欣 759 736 -3% -23  
20 华浦 595 577 -3% -18  
21 怡澜 522 759 45% 237 东渡小区人口导入,北极星广场、怀盛广场商住小公寓开盘
22 贺桥 716 358 -50% -358 贺桥公寓工地年内竣工
23 南厍 1011 960 -5% -51 农民房拆违
24 俞家埭 891 846 -5% -45 农民房拆违
25 天恩桥 5079 4723 -7% -356 云展公司整治、农民房拆违
26 南横   1316 1316 0% 0 工地、双桥小区人口导入
  合计 31819 30210 -5%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