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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盈浦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QZ301600020230006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3〕54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3.10.26

各居村(筹建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部门):

现将《盈浦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6日

盈浦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是办事处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

一、会议组成

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由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及相关领导组成,由办事处主任召集和主持。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财管办、司法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列席相关议题。

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一般安排在每周三召开,办事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加。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得请假。办事处领导不能出席的,要事先向办事处主任请假。其他人员请假,须填写《会议请假单》并说明原因,由党政办向办事处主任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二、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本街道落实国家、市、区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任务等情况,以及报请区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等;

(二)根据党工委部署,研究需要办事处推进落实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措施;

(三)研究、审议有关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案等文件;

(四)研究确定办事处年度重点工作、实事项目,分析研究本街道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研究审议关系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及预算、重大规划、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民生和社会管理事务,分析研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亟需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报或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及其应急处置措施;

(五)研究讨论有关加强办事处自身建设的措施规定,研究确定有关办事处工作体系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通报由办事处主办、承办,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会议、活动筹备情况;

(七)审议5万元以上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

(八)通报、讨论或审议其他重要事项。

三、会议安排

(一)会议议题确定

会议议题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后提出安排方案,报请办事处主任审定。

凡提交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审议的议题,应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深入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与相关部门充分协调。涉及发展战略、重要规划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内容的,应事先组织专家论证;涉及社会稳定问题的,应进行风险评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以座谈会、听证会、社会公示等多种公众参与的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上会议题需办事处发文的,除办事处主任有明确意见外,会后由党政办公室研究确定发文形式。

原则上,提请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应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事先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特别重要的议题,会前应提请办事处主任专题听取汇报。

(二)会议材料准备

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材料,由议题汇报部门牵头起草,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把关。会议材料应当全面准确客观反映议题情况和各方面意见,注意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涉及通报或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内容的,应同时研究提出本街道的贯彻措施。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需要进行解释说明的重要政策文件,需同步起草并提交解读材料。

议题汇报部门一般应提前三天提交该议题建议列席范围、会

议材料及相关材料。控制列席范围,原则上只要求与决策事项密

切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材料应减少一般性论述,严格控制文字篇幅,汇报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不含附件)。

(三)会议内容报批

要加强议题前置审核、优化议题筛选、提前预安排,综合考

量议题的重要程度、紧急程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均衡安排上会,进一步增强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的计划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其分管领域议题一般不提交该次会议审议。主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相应议题一般不作安排,已作安排的原则上应延期。

会前半日截止议题收集,形成会议方案,报办事处主任审定。

会议材料应提前送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组成人员。

(四)会议审议程序

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议题内容由汇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汇报,时间一般掌握在5分钟左右。汇报应直入主题,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意尽文止。

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后,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可就有关情况进行补充发言。在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安排上,应留有充足讨论时间,确保各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议题经研究讨论后,由办事处主任发表结论性意见,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四、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

(一)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会议组成人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抓好推进,确保落实。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精神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专门布置,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逐一落实,并及时报告。党政办公室要及时对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反馈。

(二)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记录应准确记载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语言表述应严谨、精炼,与会议所作决定一致。会议记录送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组成人员签阅后定稿。

(三)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对审议事项作进一步修改的,由牵头单位根据讨论意见完善后,按照规定程序报办事处审批。

(四)经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后需报街道党工委审议的事项,牵头部门要及时将报街道党工委审议的汇报材料报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根据规定程序报送街道党工委。

(五)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印发的文件,牵头部门原则上应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办事处,由党政办公室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程序印发。

五、其他事项

(一)列席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的一般应为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不得随带助手。

(二)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每年在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中,可选取相关议题,邀请公众代表列席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

(三)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一般不邀请外部媒体参加。讨论确定的主要内容,除保密事项外,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街道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信息,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四)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全部资料(包括会议议程、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等),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