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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盈浦街道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QZ3318000-2021-006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1〕24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1.04.30

各居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盈浦街道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30日

盈浦街道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的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高空坠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树立房屋安全工作是红线,也是底线的理念。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筑物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高空坠物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项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覆盖街道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物,包括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公共设施场所、在建工地等。

(二)排查内容

1.墙面排查。第一类是面砖、马赛克、涂料、粉刷、清水砖墙面,重点检查有墙面渗漏水报修、墙面脱落维修记录的部位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存在墙面、阳角等部分明显鼓凸、松动、开裂、渗漏水的情况。第二类是石材墙面,重点检查有墙面渗漏水报修、墙面脱落维修记录的部位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存在墙面鼓凸、开裂、密封胶老化开裂(湿贴法,一般不超过3层)的情况;是否存在连接件存在锈蚀迹象(干挂石材)的情况。

2.围护构件排查。重点检查女儿墙、檐口、天沟、阳台、栏杆、腰线、雨篷等是否存在局部剥落;是否存在开裂、钢筋铁胀锈蚀迹象等;是否存在天沟内堆积杂物。

3.装饰线条及构件排查。重点检查石材、石膏、铝板等装饰线、装饰面是否存在局部脱落、开裂、变形、密封胶开裂、渗漏水等情况;是否存在松动(手板检查)、连接件锈蚀迹象情况。

4.外悬挂物及简易搭建等排查。重点检查空调机架、防盗窗、晾衣架、窗框、雨棚、搭建等是否存在明显锈蚀、变形,连接处墙面开裂等情况。

(三)重点排查

1.已存在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高空坠物隐患的建筑物;

2.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 962121 物业服务热线中市民反映的高空坠物隐患建筑物;

3.外墙采用马赛克或小面砖的建筑物。

三、整治方式

(一)房屋管理单位、属地居委会负责排查所管辖范围内房屋的各类高空坠物隐患,并建立“一楼一档”、“一铺一档”、“一企一档”,实现动态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各职能部门、居委会指导督促房屋管理单位和业主进行自查自改,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采取整治措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三)执法部门对于不配合整改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进行执法和强制拆除,并采取信用惩戒、行政罚款等方式规范高空坠物隐患的处置。

(四)对于一时不能处理的,要采取设立围栏、警戒线,搭设防护网或防护棚等措施控制险情,同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处置的方法和时间节点。

四、领导小组

由盈浦街道“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朱春健、沈丽萍副主任牵头,陆广军、喻晓东副主任配合。由戚仁玉、唐千根、张莉同志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明确部门职责,各村居履行属地化管理责任,确立专人负责,配合开展工作。

五、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街道辖区内机关科室、企事业单位的房屋外墙墙面、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的排摸、告知及整改。

2.平安办(拆违办)负责专项整治的大联动和治安维护。

3.服务办负责街道辖区内教育机构、学校、培训机构、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医院的房屋外墙墙面、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的排摸、告知及整改。

4.管理办负责在建工程高空坠物的排摸、告知及整改工作;负责农民建房的房屋墙面、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的排摸、告知及整改;牵头协调住宅小区“美丽家园”综合改造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外立面、空调外机、窗户玻璃、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纳入综改范围。

5.营商办负责街道辖区内金融机构、商业商办综合体、菜场、商场、宾旅馆的房屋外墙墙面、空调外机、玻璃幕墙等外立面附加设施的排摸、告知及整改。

6.自治办协助城建中心指导各居委会、业委会开展住宅小区房屋高空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7.党群办负责高空坠物隐患工作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

8.城运中心负责“12345”热线平台隐患问题的派单和督办工作,对高坠隐患问题处置的统筹、协调、督办;结合网格巡查,对隐患房屋外立面附加设施及时发先、及时处置。

9.城建中心负责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高空坠物排摸工作,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外墙墙面、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的排摸、告知及整改。

10.文体中心负责街道辖区内风貌保护建筑的房屋外墙墙面、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的排摸、告知及整改。

11.城管中队负责做好城管执法权限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置工作。

12.各村居、筹备组负责落实管理辖区内沿街门店的房屋外墙墙面、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的排摸、告知及整改。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房屋高坠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开展高坠物隐患的宣传告知。

六、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4月20日)

各职能部门、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力量全面宣传、依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房屋高坠隐患问题的单位或业主,发放隐患整改告知书,要求限期自行整改。并做好“一楼一档”、“一项一档”工作台账上报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4月21日—2021年6月30日)

1.明确责任。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39号)等规定,明确相关责任人,对确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并落实整治资金。

2.编制方案。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安全监测鉴定。相关责任人要根据评估鉴定结论,编制隐患处置“一房一方案”,明确隐患处置的具体方式和处置时限,并向街道高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进行备案。在完成整治前,应采取相应的临时避险措施。

3.销项管理。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全面登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明确采取整治的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有关内容,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进行全面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销项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1年7月1日—长期)

在全面完成整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固化措施,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

盈浦街道高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进行全面监管督促,负责本辖区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工作,牵头组织各职能科室、部门、村居、筹备组共同开展房屋共用部位排查。对于无房屋管理单位的,由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落实排查单位。对于业主自用设施设备,要通知业主、使用人自行开展排查,发现存在高空坠物隐患的,及时报告居委会,由居委会上报排查整治工作小组。

(二)及时处置

对于排查中发现存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房屋管理单位要及时排险并落实安全警戒措施;对于要采取搭设防护棚等较大规模防护措施的,且房屋管理单位实施有困难的,由街道高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做好托底保障工作。房屋管理单位要及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告业主、业主委员会。街道高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全面督促相关主体启动隐患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

各单位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提高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规范意识。各单位要对房屋业主、使用人做广泛宣传告知高空坠物隐患的排查义务,对于有个人使用部位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管理单位应告知到位,提高房屋业主、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解除个人部位的安全隐患。

(四)统计汇总

组织落实好排查统计汇总工作,督促各排查单位按照规定表式、格式准确填写隐患情况,按照时限及时上报,并做好汇总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