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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浦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方案

QZ3309000-2021-01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1〕37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1.06.25

各相关部门、各村: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今年5月至8月,盈浦街道根据青浦区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要求,制止耕地“非农化”,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15m2)。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规划资源局备案的16个设施农业项目(3个已拆除)以及三调期间16个未备案项目实施情况、对全街道农业大棚和看护房开展“井字形、单元化、网格化”拉网式排查,要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二)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以设施农业之名进行经营性行为要整改,符合相关规划,具备一三产业融合发展条件的项目,按规定办理农转用手续;改变用途的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管理用途;确是农地农用但尚未备案或者备案手续不齐全的,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主动向农业农村委、规划资源局等部门上报,由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腐败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组织机构。街道要抓好目标确定、政策把握、组织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工委、党群办、平安办、管理办、营商办、社发中心、规资所、派出所和各村负责人作为成员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今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如有变动,由其所在部门负责同志自然替补。

(二)村级落实。各村承担实施“回头看”主体责任,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开展辖区内的清理排查与集中整治具体工作,将“回头看”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位,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三)部门协同。管理办、社发中心、规资所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下,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职、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

五、工作步骤

街道各村要早动员、早部署,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分工明确,逐一排查,迅速开展“回头看”行动。

(一)宣传发动。根据6月7日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工作会议要求和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工作要求,已经完成工作部署。

(二)全面排查。6月22日前,各村要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的清理自查工作,按网格化管理要求,责任到人,逐个入园入棚检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排查设施农业用地中的各类问题。形成“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汇总表(见附件1、2),以村为单位书面报社发中心;6月30日前街道层面对各村排查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并行文报区农业农村委。

(三)坚决整治。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6月30日前,各村根据违法违规问题,即知即改,完成整改;8月10日前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在认真总结“回头看”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以街道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村行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管理办、社发中心、规资所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治,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依法依规,区分情况,分类施策,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严肃督导问责。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五)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六)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街道设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举报电话:021-59733292。

附件:1.“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