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浦街道关于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补贴”考核实施意见
QZ33020002025000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5〕7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5.02.06
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区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浦老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精神,在采用服务达标考核方式的同时,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街道老小区物业服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以解决民生为重点,以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为抓手,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通过政府补贴,实行“达标补贴”考核的方式弥补老小区日常管理中的资金缺口,解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与老小区服务成本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考核对象及补贴范围
考核补贴适用于在本街道范围内的售后公房,2000年前开发的商品房小区及尚未纳入物业管理的系统公房,共涉及庆华、城北、盈中等15个社区居委会,57个小区(居民楼)和5处系统公房及其他,总建筑面积1323837.42平方米。
三、考核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
补贴标准:按照物业达标的管理标准,实行管理服务费收支独立核算的小区,申报“达标补贴”的物业服务小区,以0.20元/平方米·月的补贴标准,资金纳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额度内。
资金拨付:根据考核结果,由街道将达标补贴资金按季度拨付至物业服务企业。
四、考核内容、方法和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内容
由社会工作办牵头,会同服务办、平安办、城建中心、城运中心、居委会、业委会进行考核,制定盈浦街道老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补贴”考核表,考核内容可根据街道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调整,具体为:
1.居委会考核分值占20%,重点考核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应急情况处置、文明创建、综合整治、居民投诉的办理等。(附件1)
2.业委会考核分值占20%,重点考核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履职情况。(附件2)
3.服务办考核分值占15%,重点考核小区环境卫生、垃圾存放采集设施等。(附件3)
4.平安办考核分值占15%,重点考核小区平安建设、安全防范、治安情况等。(附件4)
5.城建中心考核分值占15%,重点考核物业服务企业的制度建设和履职情况。(附件5)
6.城运中心考核分值占15%,重点考核市民热线服务、网格案件处置、小区消防、生产安全等情况。(附件6)
(二)考核方法
实行按季度实地考核,采取部门考核、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六部门按权重计算总分,总分80分(含)以上的,全额补贴;考核70-79分的,补贴80%;考核60-69分的,补贴50%;59分(含)以下的不予补贴。
2.对相应人员配置不到位的按不足人数补贴费用扣减5%-10%。
3.对因物业履职不力,在人居环境、创文创卫、垃圾分类、安全防汛、信访维稳等方面被巡查通报不合格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补贴费用扣减10%-20%。
4.在推进“红色物业”创建中被评选为“优秀”小区的,当年度考核总分加5分。
5.考核结果实行通报制度,对考核不达标结果在所在小区予以公示。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在限期内进行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在下一季度的补贴费用考核基础上酌情扣减5%-10%。
五、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盈浦街道关于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补贴”考核工作实施意见》青盈街办〔2011〕9号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予以废止。
附件:1.盈浦街道老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补贴”考核表
(居委会)
2.盈浦街道老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补贴”考核表
(业委会)
3.盈浦街道老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补贴”考核表
(服务办)
4.盈浦街道老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补贴”考核表
(平安办)
5.盈浦街道老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补贴”考核表
(城建中心)
6.盈浦街道老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补贴”考核表 (城运中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