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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镇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主动公开

2013.04.23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一年,更是我镇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一年。

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区安委会的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围绕加强生产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促进本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顺畅有序。

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目标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全面宣贯《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为契机,以落实《青浦区加强城市运行安全“1+11+X”工作方案》和 赵巷镇“三项整治”工作为抓手,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体系建设和生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狠抓二个责任落实为关键,全面推进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一、加强安全监管,重点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贯彻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工作,加大考核及问责力度,真正建立起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和责任体系。

(一)提升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健全完善责任体系。以合法经营和诚实守信为标杆,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职责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岗位安全达标活动,规范岗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二)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政府综合监管。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和监管对象,做到监管服务对象上墙、上网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村(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完善基层大安全监管网络,统筹协调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继续以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三)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考核及责任追究。

强化履职情况监督考核。以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为抓手,及时调整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单位,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重点,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保障,突出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原则,加强对各签约单位的履职考核,建立系统性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量化指标和约束激励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力度和处罚力度,强化事故查处的预防作用,严格企业依法执行安全投入规定,切实推进企业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安全技术能级和本质安全度。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依据区安委办要求,严格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共享,联动奖惩;培育市场,发展产业”原则,边试边改、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信用制度建设。遵循失信惩戒、守信受益的原则,以信用记录和共享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业务流程再造和信用系统建设为支撑,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运作机制。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信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与经发办、规保办、工商、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建立全过程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信用系统,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更好地纳入全镇社会信用体系,以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管理。

二、严格依法监管,强化事故隐患治理和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按照新颁布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以监管部门督促检查为手段,以企业自查自报为核心,以属地监管、分级督办、信息管理为基础,完善安全生产隐患防治体系。派出所、安管中心、房管所等监管部门要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管线设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场所、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上运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排查、评估、报告、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保障、效果评价、奖惩等制度,要研究、梳理、解决重点行业领域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得益、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为原则,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定期通报、动态跟踪,公众监督的工作机制。

(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打非治违”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安管中心要强化执法监察,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及时消除隐患,强化源头管理,改善过程控制,确保重点监管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老街区、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群租房、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治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依法督促其整改,消除隐患,以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

质监所要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分类管理,突出危化行业企业特种设备监管,规范气瓶充装、检验行为,依法组织对“五小企业”(豆制品、食品、木材、服装等加工厂以及洗衣、理发、浴室等场所)的抽查,严厉查处使用土锅炉和将常压锅炉改为承压使用的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分级评价,对重点设备、重点场所实施重点监管。

规保办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坍塌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进一步推进建筑领域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深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绿色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创建水平;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武装部要加大对废旧公用民防工程安全隐患的处置和监测力度,整治安全隐患,对存在结构安全问题的工程,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切实改善废旧公用民防工程的安全现状。

经发办要加强集体系统厂房场所出租整治,要充分利用区域功能定位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做好出租业态调整,确保在管理上更规范、制度上更健全、转型发展上出成效;要联合规保办、安监等部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推动产业布局调整,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行业产业,严把准入关,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布局转移,提升产业园区安全能级,为实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能力

(七)城市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派出所、安管中心、交警一中队等部门要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防范,以推动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本市客货运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为契机,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加强交通安全,要继续推进道路事故隐患挂牌治理,进一步深化道路事故隐患的科学分析、滚动排查、及时预警、治理监督等长效机制。

(八)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派出所、安管中心等部门要以宣传贯彻国务院46号文和上海市消防 “十二五”规划、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全警消防”“五个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多警联勤示范派出所创建工作,持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推动社会单位自主消防管理,着力攻坚区域突出隐患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实现火灾四项指数稳中有降,火灾形势平稳可控,公民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危险化学品单位“户籍化”管理等。积极推进民爆、烟花爆竹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理顺监督管理模式。

(九)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要继续完善“条块结合、分级分类”的管理体制,规保办、房管所、武装部等相关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共同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将建设工程监管向村(居)、企事业单位延伸,加强对小型建设工程的属地化监管。将分包合同备案纳入企业业绩和资质升级的依据,认真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理报告制度,推进监理报告项目全覆盖。配合做好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房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动迁、拆迁特别是非正规拆房的依法管理,落实全过程申报、备案、监管工作机制。

(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控。

要以落实市政府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方案为主线,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控。要提升危险化学品行业准入门槛,严格化学品总体布局规划,严格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监要会同派出所、工商等部门按照“减量、集约、受控”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综合安全管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6大环节的监管,积极争取上级条线政策支持,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市场配置,以进入市场集中经营为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通过电子交易监管系统,掌握危险化学品经营流向,着力实现区域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管控。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相关要求,配合市、区相关部门逐步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行政许可,强化使用单位管控。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共同研究危险化学品监管重点,查找危险化学品监管薄弱环节,协调解决跨部门重大问题,规保办、水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隐患发现机制和巡查机制,严格对水源地、敏感水域,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场所的安全监管,并加强信息通报,特别要在危化品运输、废弃物处置监管上下力气、出实招,防止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全面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积极推动经营市场投保,扩大安全责任保险覆盖范围,推动第三方服务机制建设。

(十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质监所要重点加强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察。继续开展电梯维修保养质量监督检查评价,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推进电梯远程监测技术试点工作。开展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试点,深入推进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试点,探索开展特种设备优秀企业示范,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模式。严格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证后监管和年度检查,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

(十二)强化地下空间安全监管。

武装部要继续认真做好地下工程管理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更新工作,完成年度的数据采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建立数据完备的地下空间信息库;加快推进民防工程领域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技防措施,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探索市场管理模式,重点探索引入地下空间安全使用保险体系,推进市场监督机制建设。

(十三)加大地下管线的安全监管。

经发办、安监、派出所、通信、电力、质监、水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各类管线设施安全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逐步推进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要理顺关系、明晰责任、健全制度、加大供气、供水、供油、通信等各类管线设施保护力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各类管线设施安全保护的专项整治和巡查,加大对占压、损坏、偷盗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四)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经发办、质监、派出所、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加强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严格燃气企业行业准入,加强液化石油气、液化和压缩天然气运输、储存、充装、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规范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检查及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十五)保障城市电力设施安全。

电力监管部门要深化电网安全风险分析和管控工作,完善风险报告、预警、管控机制,继续推进电力行业深化隐患治理工作,建立隐患信息报告、信息共享及通报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机制。会同经发办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管理和联动机制

四、加强基础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十六)积极推进行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要按照市安委会印发的《上海市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管中心、经发办等部门要继续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创建工作。要以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现场作业标准化为核心,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全面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高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区安监部门重点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规模以上、部分规模以下工矿商贸企业的达标目标,完成2012年新发证危化企业及部分危化品使用单位达标工作。

五、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城市安全文化建设

(十七)大力宣贯《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召开宣贯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贯彻《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等多个层面的培训、讲座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采访报道;以弘扬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以及预防性启示教育为重点,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八)加强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提升岗位技能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镇安监、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各行业主管、辖区主管单位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企业对职工全员培训合格上岗,要增强岗位教育培训尤其是基层岗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增强从业人员危险预知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的能力;把安全培训与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新一轮“上海市农民工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实事工程,全年完成农民工培训500人;根据市政府2013年消防实事项目,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站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并完成110名消防网格化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继续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工程,尽最大努力保障从业人员普遍接受安全基础知识教育。

(十九)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争取媒体的支持,要深化道路交通、消防、生产安全、建筑、特种设备等宣传,集聚和传递正能量,要通过案例教育、警示教育、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采取电视、网络、报刊、杂志报道等多种方式,策划新闻宣传亮点工作,主动把握舆论导向,扩大安全生产工作知晓度。镇安全领导小组要牵头各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5.25上海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专题宣传活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将安全文化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全民安全文明行为,倡导化工企业社会责任关怀,广泛推进文明城区、安全社区建设。组织编写几年来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还原事故经过、剖析事故原因,以案论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城市运行保障能力

(二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镇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完善与“110”联动中心、安监、消防、规保办等部门间的沟通机制和应急协调机制,强化应急联动,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二十一)加强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和演练工作。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建筑施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要着力完善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学校、饭店、市场、车站和高层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灭火、疏散、逃生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提示。各村(居)、物业公司要定期在每个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和市民逃生自救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对应急预案实施动态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按照“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要求,积极组织推动各单位、各行业系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二十二)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

各单位、各部门要立足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的要求,加强高层建筑、化工、水域等应急救援专业队和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发挥安全生产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加强处置各类事故的专业技术支撑,指导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应急救援技术和能力。加快区域多灾种早期预警机制建设,着力增强预防和应对极端性灾害能力,进一步完善镇安全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机制,促进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高。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