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2018年环保第三方监管实施方案
QE4102000-2018-008
主动公开
赵府〔2018〕20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8.06.11
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环保力度,规范企业环保行为,促进环境管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减少环境隐患。结合中央督察组督察期间的工作要求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镇拟引入第三方开展监管服务。为有效推进2018年第三方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督察组督察期间的管理要求,促进企业不断规范环保行为,提升赵巷镇环境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有效监管,建立系统完整的企业污染信息档案,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转,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台账清晰明确,企业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减少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区域内环境安全隐患。
三、引入依据
1、《中央环保督察上海市落实整改方案》
第五项,持续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排放许可证制度,积极推进市场化治污机制,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落实环境税费制度改革,完善全市碳排放交易机制。
2、《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八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环境服务业发展,鼓励街镇、工业园区、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
四、职责分工
(一)规保办
负责制定赵巷镇2018年第三方监管实施方案,梳理镇域内监管企业名单;提出污染物监测、现场检查、信息反馈、落实整改等第三方服务的具体要求;落实购买第三方环保监管服务的资金。
(二)第三方服务单位
负责根据规保办要求对企业基本污染情况进行排摸、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工作台账检查、调查信息反馈、整改后督察等,定期向规保办提供监测报告、评估核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后督察报告等。
(三)企业
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第三方监管单位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环保资料,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并加强长效管理。
五、工作内容
经排摸,赵巷镇现存在生产经营加工行为的工业企业共16家,作为2018年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的重点监管对象。(名单见附件)
(一)调查摸底(2018年1月-3月)
由第三方监管服务单位对名单内企业开展调查摸底,主要检查环评审批执行情况、主要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保管理台账情况等。
(二)整改阶段(2018年4月-7月)
由第三方监管服务单位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汇总,明确各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提供核查评估报告;由规保办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三)后督察阶段(2018年8月-11月)
由第三方监管服务单位在企业整改期限期满时,对整改通知中的整改要求进行后督察,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报规保办后,由规保办报请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根据具体环境违法行为采取罚款、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刑同步等处罚措施。
(四)总结阶段(2018年12月)
由第三方监管服务单位对调查摸底、落实整改、后督察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总结,提出长效管理的建议,向规保办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分管环保的副镇长王萍担任组长,统筹协调第三方监管工作的分工及推进;规保办主任陈卫华担任副组长,具体实施第三方监管工作的相关工作任务,下设办公室,设在规保办,主要负责联系企业、信息反馈、档案整理和发放整改单等工作。
(二)资金保障
规保办积极落实2018年第三方监管专项资金,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明确资金金额、用途和使用范围。
(三)宣传保障
规保办要积极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平台宣传《环保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组织企业定期开展培训,引导企业规范环保治理设施,建立系统完整的环保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