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关于在本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QE4213000-2022-003
主动公开
赵府〔2022〕45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2.08.30
各党(总)支部、社会党委、新城一站大居社区党委:
全民普法是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实现全民守法的前提,是建设法治社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司法局、赵巷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赵巷镇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全民普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深入落实,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了新提升,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已成为赵巷建设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021-2025年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青浦在落实国家战略、建设上海对外服务的门户城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城市和面向全球的国际城市的关键五年,也是赵巷在新的起点上,围绕三大国家战略全面实施、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全面推进、“长三角数字干线”全面辐射背景下的关键五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赵巷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在赵巷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赵巷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推动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创新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创新发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赵巷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普法规律,立足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落实普法责任制,统筹各类社会资源,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着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全面深化赵巷法治社会和法治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夯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社会氛围有效形成;社会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普法力量不断壮大,宣传载体日益丰富,普法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宣传实效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出发,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的标准,使普法工作更贴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坚持服务大局。聚焦实施重大发展战略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打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甘当普法“店小二”,服务改革创新大局,着力为赵巷深化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建设,与党的群众工作、政府职能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共同推进,把普法工作融入依法治市工作实践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之中。
坚持智慧普法科技赋能。适应城市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化融媒体传播体系下的智慧普法建设,推进线上与实体、新兴平台与传统阵地相结合,实现普法内容平台手段创新。
坚持社会化普法。坚持与法治社会建设有机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手段引导等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探索发挥社会力量面向基层社区不同群体的普法功能优势,助推基层依法治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二、深入推进重点普法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党员、干部、法治工作队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二)深入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办好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推动宪法进入国民教育体系,持续推进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充分发挥东方绿舟宪法教育馆等宪法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打造覆盖各类人群,集教育和体验为一体的宪法学习宣传阵地。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强化宪法理论研究。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深入基层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农村,宣传制定和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做好民法典在司法实践领域的法律适用与解读。加强民法典典型案例宣传,综合运用音频、视频等方式方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社会大众对民法典的认识与理解。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毒品预防、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城市犬类管理、个人信息保护、防治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住房安全管理、滨水空间治理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和青浦中心工作,广泛宣传有关进博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和新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广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广泛宣传有关国际投资和贸易、商事交易、航运规则、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大上海城市法规全书宣传推广力度,提供便利查询使用路径。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适应更高水平平安青浦建设需要,深入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社区管理服务、城市有序运行、道路交通安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组织规范运作等基层治理重点难点,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法律纠纷解决的途径,在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守法普法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突出党章在党内根本大法的地位和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宣传协调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衔接协调。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力度,完善统一发布机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情况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课时数量和教育质量。制订赵巷镇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推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扩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面,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规则意识。丰富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强化法治知识在中高考的内容考核。根据学生不同年龄以及接受教育的特点,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建立健全完整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体系。落实兼职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制度,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完成1次轮训。完善对法治教育教学成果的支持和奖励制度。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通过实物展示、多媒体互动体验、模拟法庭等载体,推行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结合不同普法对象实际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村(居)民的普法宣传,提炼规范通俗的标语警句,将法律权利义务精准传导给群众,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居)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化“法律进企业”工作,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发挥企业法务人员作用,办好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根据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城市白领、家政服务人员、外卖配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及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少数民族群体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四)推动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乡村(社区)创建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注重在公民日常工作生活实践中养成法治习惯。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社团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实行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推动遵法守规。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完善对守法行为的激励制度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学习宣传,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以及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住房等重点内容,创作和推广视频、演艺、美术等覆盖各行业各领域的法治文化优秀作品,立体展现赵巷法治文化建设成果。依托赵巷镇“源文化”建设,注重道德文化引导,以文化润泽、滋养居民内心。积极培育“乡里乡贤”“掌故传说”“崧泽文化”等精品工程。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定期在商圈、园区、社区进行法治视频文化展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打造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文化队伍。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鼓励支持政策,加大对法治文艺精品和法治文化基地的扶持力度,促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赵巷镇发展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打造一批可漫步、可阅读、可体验的功能性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作用,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实现每个居村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让广大市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城市法治文化魅力,在城市法治文化阵地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培育崇尚法治理念。充分利用机关单位、城乡社区、楼宇、广场、公园、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公共交通场站等城乡公共空间,融入法治文化元素,促进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机关文化、校园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和地方文化深度融合。加强网络空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扩大覆盖面和使用率。
(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挖掘中华法系优秀思想和理念,结合弘扬上海城市精神和城市品格,在传播海派文化、江南文化中积极融入法治元素,引导激励高质量法治文化产品创造、生产和传播。充分利用上海红色文化的丰厚底蕴,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保护,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落地生根。
(四)加强法治文化对外传播交流。以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上海法治故事为着力点,突出对外宣传上海持续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成果,宣传与涉及“一带一路”“进博会”等国际贸易、商事交易和航运规则接轨的司法改革成果,宣传对外开放与合作的“上海法律服务”品牌。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加强对我国法域外适用研究。广泛开展与国外友好交流城市、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法治文化交流合作。加强对在沪外国人的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与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相融合。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社区)治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规范乡村(社区)干部群众的行为。完善落实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在协助基层治理工作中开展精准普法。推进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治理,在解决小区停车难、实施加装电梯项目、化解农村宅基地纠纷等领域形成一批依法治理示范项目。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培育以村(居)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乡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家庭)。深入实施全国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持续开展“依法治医”。通过宣传贯彻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行业依法治理有序规范运行。广泛宣传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营造尊医重卫的法治氛围。继续深化“依法治校”。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有针对性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对校外培训相关法律规定的普及和宣传。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围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合法合规性审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以及企业内部法治机构人员配备等情况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围绕数据治理、人工智能等新业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
(三)与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相融合。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推动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网上传播工程。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支持互联网企业根据其自身行业特点和行业地位,依托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六、构建普法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坚持普法和执法、司法相融合。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各环节。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注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在行政复议的受理、审理和决定中注重加强对申请人的实时普法,在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注重加强释法析理,努力把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转化为精准普法的过程。没有具体执法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以外的承担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行业,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融入各项服务管理之中。
(二)加大以案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统一、规范、共享的典型案例库,形成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机制,大力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法治解读评论,使社会热点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面普法的公开课。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公益普法阵地建设,引导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不断提升普法栏目(节目)质量,做精做优媒体公益普法品牌项目。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提高播放比例,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加强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的法律解读,全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守法普法工作纳入赵巷镇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依法治理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照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发挥镇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普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查落实工作。
(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智慧普法建设,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平台,实现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的互联互通。构建长三角一体化普法网络平台,融合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各类形式的法治内容,建立不同地域之间普法资源即时共享机制,实现普法内容制作的多地域合作。坚持传统传播方式与智能化创新手段并行,帮助特定群体能够轻松跨越数字鸿沟,便利获取和感受各类数字化法治文化产品。发挥本地知名互联网媒体平台优势,引导网站、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法治专题类短视频创作、推出个性化普法产品。
(三)落实工作保障。健全推进普法工作重心下移的相关政策机制,推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强化普法工作队伍系统培训。按照市政府明确的“八五”普法期间全市人均普法经费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不低于该标准,并研究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普法工作。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开展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广泛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优化“菜单式”普法模式,积极支持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增强普法整体合力。建立健全嘉许制度,开展“优秀普法志愿者”评选活动,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规范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形成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大普法机制。
(四)完善考核评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普法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和日常指导监督,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督促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分析运用。健全激励机制,按规定表彰奖励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