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通坡塘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补偿方案的请示

2020-03-17

赵府〔2020〕16

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0-03-17


 

青浦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指挥部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对青浦区新通坡塘河道整治的建设要求,赵巷镇对涉及的地上物实施征收补偿,特制定如下补偿方案:

一、参考政策

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文件《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7)》、《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青房土征补[2015]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不做安置。资金来源为沪水务【2019】1280号文件投资概算。(附文件)

三、补偿内容

(一)苗木、果树、鱼塘等补偿:地上物苗木、果树和鱼塘补偿标准由具有资质的地上物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二)涉及房屋补偿:涉及房屋及内部装修由具有资质的房屋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四、补偿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根据青房土征补[2015]9号文件第八条,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按评估价的30%以内给予奖励,具体通过镇级相关会议进行一事一议讨论决定。

 

 

2020年3月17日

 

 

 

 

 

 

 

 

 

 

 

 

 

 

 

 

赵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