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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赵巷镇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E411300020210001

主动公开

赵府〔2021〕2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1.01.1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提升农村公路及沿线路域环境面貌,加快构建“安全、通达、品质、美观”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现将赵巷镇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赵巷镇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3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沪交设〔2019〕2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提升农村公路及沿线路域环境面貌,加快构建“安全、通达、品质、美观”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路长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制度建设,是提升农村公路品质、改善路域环境的有效举措,是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保护路产路权的制度创新,是补齐农村公路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短板的重要机制保障,从而建立更加完善、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分级责任体系,从制度上把“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路长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重点关注农村出行安全,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角度统筹沿路环境,注重与周边田、水、林、村、宅的协调发展。实行一路一策,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好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三)明确“路长制”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情况,设立农村公路专管员,全面落实“路长制”,不断深化农村公路的治理;同时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发挥路长制作用,拓展公众监督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从而促进农村公路更加安全美观、通畅有序。

三、组织体系

(一)设立镇、村两级路长

设立镇总路长,镇级路长和村(居)级路长,镇总路长由镇长担任,镇级路长由镇联系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村(居)级路长由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设立路长办公室

成立镇级路长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村公路的副镇长担任,副主任由规保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规保办、水务所、安管中心、财政所、乡村振兴办、赵巷派出所、城管中队、农服中心、网格化中心、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规保办。

(三)设立专管员

乡村道专管员由规保办相关人员担任,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专管员。乡村道专管员日常工作由镇路长办公室管理,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25—30公里左右,原则上各村(居)需要配备一名专管员,确保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职责

(一)路长的主要职责

镇总路长:总路长为全镇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负责推行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组织、协调、考核及资金落实。

镇级路长:镇级路长为辖区内乡道“建、管、护、运”的第一责任人,并监督指导辖区内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负责落实总路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居)路长:协助镇级路长开展本区域村道建设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推动爱路、护路村规民约的宣传普及,促进形成全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二)路长办公室主要职责

路长办公室:具体落实并实施路长制各项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镇路长、村路长会议;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村道“建、管、护、运”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在区级执法部门配合下,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负责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负责考核乡村道专管员工作。

(三)专管员主要职责

结合实际设立乡村道专管员。乡村道专管员在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病害隐患排查、路域环境巡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第一季度前出台本辖区路长制细化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到镇、村的路长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

(三)长效管理(2021年第四季度起)。总结路长制实施效果,路长制各项工作常态化并形成长效机制,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狠抓责任落实,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保障力度。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确保路长制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路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管理保护情况,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镇路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责。镇级每年开展优秀村路长评选,认真总结实施经验,推动“路长制”不断完善,要建立健全路长制考核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加强专管员履职考核,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管员进退机制。

(四)加强社会参与。要加大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路、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对公路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调动基层群众力量,积极主动做好农村公路一线人员的政策解读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保护,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