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赵巷镇政府性投资项目 计划的通知
QE4213000-2022-001
主动公开
赵府〔2022〕4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2.01.11
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赵巷镇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已经2021年赵巷镇第36次党委会讨论通过,并经赵巷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文件规定。按照“1+10”管理办法,以“谁申报谁推进”为原则,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完工项目加快结算,正式项目加快推进,新开项目按时间节点开工,储备项目加快前期研究和手续办理,科学规范推进项目实施。
二、加强过程管理。建设单位落实专人跟进项目实施,每月2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录入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按规定做好在建项目固定资产登记。规建办负责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加强服务、指导,做好每季度进展情况通报。
三、保证年度资金执行率。对于镇级财力投资的项目,按照年度资金安排,确保资金执行率。村居自筹资金项目参照镇级项目进行管理。
四、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建设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建设项目全过程档案收集管理,在项目全部完成后,将所有资料报送规建办,形成建设项目闭环管理。
五、强化绩效考核。由镇土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照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细则,着力从程序规范、资金执行、安全生产、进度报送等方面,加强对建设单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绩效考核,切实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对列入挂图作战、重点项目、民生民心项目、实事工程项目等,特别是年内必须完成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领导、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与规建办对接,加快项目推进进度。
七、加强乡村建设要素管控。郊野地区实施的项目,特别是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启动前,要与规建办、规划资源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做好对接,统筹把握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明确项目选址规划、用地性质等情况,确保项目规范落地,避免违法用地发生。
附件: 2022年度赵巷镇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