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关于举行第27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安排的请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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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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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
索取号:QE4306000-2011-006 发文字号:赵府〔2011〕74号 发文日期:2011-09-01
各村(居)、公司、企事业单位:
现将赵巷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关于举行第27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安排的请示》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关于举行第27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安排的请示
镇人民政府:
2011年9月10日是第27个教师节,为了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师为党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努力办赵巷人民满意的教育。我镇计划开展第27个教师节庆祝活动,现将具体安排请示如下:
一、营造氛围
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第27个教师节,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慰问活动
1、慰问重病、大病及特困教师、离休教师、80岁以上退休教师、30年以上教龄在职教师。
2、慰问全体教职员工(包括离退休及村办幼儿园教师)发放慰问金。
三、评选及奖励活动
1、奖励中考成绩优秀的崧泽学校。
2、奖励崧泽学校赵巷户籍中考成绩优秀学生。
3、根据镇优秀教师奖励方案,各校评选学科示范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若干名,具体根据赵府[2009]86号文件精神。
四、各校自行组织庆祝活动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予批准。
赵巷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