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开展平安建设——防范和整治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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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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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
索取号:QE4305000-2011-005 发文字号:赵府〔2011〕77号 发文日期:2011-09-16
各村(居)、公司、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综治办、市消防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宅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平安建设——防范和整治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消发【2011】126号)和区综治委《关于2011年青浦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安排的意见》(以下简称《安排意见》)精神,全力抓好本镇防范和整治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工作,确保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的扎实推进和落地见效。特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上级总体部署和区综治委《安排意见》的具体要求,进一步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多手段综合整治,消除本镇住宅火灾隐患,尽最大努力减少住宅建筑火灾发生几率,提升本镇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为推进“平安青浦”建设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镇住宅建筑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加快推进消防水源建设,消除住宅建筑楼道内推物,落实消防自救演练和安全宣传教育等防范措施,提高住宅建筑消防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由镇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牵头,建立赵巷镇防范和整治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张明担任,副组长由张桂根、钱永林担任,安管中心(彭光明)、赵巷派出所(许强)、综治办(徐耀文)、经发办(项继萍)、规保办(王海燕)、社管办(王卫星)、赵巷消防中队(王俊)、规土所(张培根)、房管办(陈文杰)、水务所(陈洪健)、居委(章秀珍、陈春红)、城建公司(俞春荣)、置业公司(潘士荣)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管中心,联系人:陆海空;电话:69751173;传真:69751181),具体负责实事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验收工作。
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本部门工作情况收集、上报和对下工作的指导,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四、职责分工
㈠居委、派出所、镇综治办。负责指导整治工作开展,并加强对整治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的督导、考核,将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核内容。
㈡派出所、安管中心。负责牵头建立实事项目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按要求收集、汇总和上报整治工作信息;派出所要对居委、物业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㈢镇社管办。负责加强对社区建立消防工作站的工作指导。
㈣镇规保办、水务所。负责协调、推进缺水地区消防水源规划的实施,组织供水企业落实对现有市政消火栓及管网的维护保养,确保水量和水压东路消防实战需求。
㈤居委、物业公司、规保办、规土所、房管办。负责本镇所有在建住宅建筑、居民住宅小区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协调解决本镇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㈥房管办。依据新颁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督促物业公司按照有关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服务职责。会同消防部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状况调查摸底,建立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状况动态监管信息平台。
㈦镇安管中心。依托镇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平台,负责组织对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开展综合检查,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内容。
五、防范和整治重点
㈠住宅建筑公共楼梯间、疏散通道堆物、被占用或堵塞的;
㈡住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的;
㈢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消防实战需求的;
㈣未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疏散逃生演练的;
㈤擅自改变居民住宅及其裙房使用性质、用途,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
㈥在建住宅建筑未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未落实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薄弱等问题。
六、整治步骤
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在普遍检查、摸清底数、掌握隐患的基础上,区分情况,分类梳理,并采取单位自查整治、行业部门检查督改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处理,切实消除隐患。整治工作分组织部署、搭建网络、排查梳理、集中治理和评估验收五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组织实施部门联合制订整治具体工作方案,搭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职责,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搭建网络阶段(7月20日至7月25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站,组建义务消防队或消防志愿都队伍,负责对居民住宅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扑救初期火灾,宣传消防知识,并要组织消防公益活动,配合房管、消防等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社区消防工作站由镇分管负责人担任站长,派出所责任民警、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公司消防安全员、居民楼组长、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志愿者等为成员。派出所、社管办负责指导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站,引导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等工作,并由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负责对社区消防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各相关单位负责所属社区消防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并组织开展活动。
(三)排查梳理阶段(7月26日至8月中旬)。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基础管理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为建立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信息动态监管平台打好基础。其中,物业公司、居委负责小区消防安全基础信息的调查存档和填报工作,每月向镇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上海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登记表》;房管办、派出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信息调查的指导培训工作;安管中心、房管办负责指导本镇物业公司、居委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基础信息调查统计工作。
(四)集中治理阶段(8月下旬至10月底)。
物业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维护和保养公共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小区停车管理和消防安全巡查。对业主(使用人)乱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乱堆物占用疏散通道等行为,应履行发现、劝阻义务;对拒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派出所、消防等部门。房管办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将物业公司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纳入诚信档案。派出所应对物业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10月31日前,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对于无法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逐一列出,提出建议,书面报告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评估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初)。由镇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牵头,组织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若干小组,对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将结果报告镇政府。同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形成适合本镇且行之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住宅建筑隐患整治。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及整改措施、要求、期限。对存在火灾隐患特别是公共消防设施缺乏、故障且因维修资金缺少等原因难以落实整改的高层居住建筑、水源缺乏的老式居民楼(小区),属地政府要筹措资金落实整改;对存在火灾隐患且因违章搭建、非法群租导致消防管理责任主任不明的住宅建筑(区域),由属地政府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来源,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住宅建筑施工管理。建设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设置专人负责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配置消防设施,落实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的检查。
(三)加强小区物业公司的自主管理。居委、相关公司要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所属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的标识化工作。承接物业管理时,应当查验共用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做好查验、交接记录。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升群防群治、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住宅建筑灭火救援准备。赵巷消防中队要要进一步熟悉各类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加强灭火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开展针对性的模拟训练、实地拉动和实战演练。
(五)加强住宅建筑消防应急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投入力度;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人员疏散、安置等保障工作。
(六)加强住宅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结合市府一号实事工程“全民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消防知识普及活动”,同时开展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不断提升住宅建筑业主、物业公司、居委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落实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着眼于建设“平安青浦”的目标,充分认识开展“防范和整治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落实整治工作,并按照区综治委《安排意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汇总、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注重结合。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1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8号)要求,将推进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与市政府实事工程——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有关结合,一并推进,重点工作是:向全镇每户家庭赠阅《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发动物业公司、居委组织全镇每幢居民楼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活动;免费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播放消防安全宣传节目,进一步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同时,鼓励居民通过12319、962121、96119等专线电话举报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有效地查处有关问题。
(三)加强协作、畅通信息。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形成综合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工作合力,并要注意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及时向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本镇区域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工作报表(见附件一、附件二)以传真形式报送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69751181,联系人:陆海空)。
(四)完善机制、建立长效。针对住宅建筑火灾隐患动态性、易反复的情况,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注重实效、立足长远、堵疏结合、综合治理。通过推进本次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建立健全住宅建筑标准化管理、组建专职消防队、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应用、灭火应急救援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资金落实等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