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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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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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0
索取号:QE4302000-2012-002 发文字号:赵府〔2012〕58号 发文日期:2012-05-17
各村(居):
2012年5月20日是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暨第十三个“上海助残周”(5月14日至5月20日)。根据区残工委通知要求,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形势下,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全面落实《中共青浦区委、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本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十二五”期间全镇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现将助残日活动做出如下安排,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活动主题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 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二、活动安排
1、召开一次镇残联、各村(居)残疾人协会领导会议,结合本镇实际,研究部署助残期间的各项活动。
2、组织阳光之家、阳光心园学员“走出家庭、融入社会”的活动,带领学员到崇明,到植物园,到军营,丰富残疾人生活,陶冶情操,开阔视野。
3、组织落实区残联布置的各项任务,落实有两家企业参加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
4、举办一次特奥运动会。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资源,让智障人士增加知识,增强体质。
5、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镇领导深入村(居)走访慰问一批最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同时,各村(居)协会对每一位残疾人进行走访慰问。
6、加强宣传力度,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在镇区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各村(居)协会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助残活动。
7、推进文化助残,文化进社区。采集扶残、助残信息,充分利用社区文化资源,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让残疾人共享。
8、组织一场职业培训和残保法的讲座,进一步增强全镇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意识。
三、活动要求
1、各村(居)残协要召开好相关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村(居)实际,研究、制定和组织开展好助残日各项活动。
2、各村(居)要发挥自己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到助残日活动中去,运用现有资源为残疾人服务,在全镇范围内掀起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宣传热潮。
3、镇、村(居)两级残联要深入社区,既要做好残疾人特殊文化需求的调查,又要争取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切实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公共服务体系。及时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加以报道,让扶残助残的好风尚得到弘扬。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2.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打造残疾人精神家园
3.关注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
4.关注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
5.让残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
6.特殊的艺术、特殊的魅力
7.文化是放飞残疾人心灵的羽翼
8.文化助残、放飞梦想
9.拥有文化知识、铸造生命力量
10.共享文化、共享文明
11.拥有文化、享有生命的尊严
12.知识丰富人生、文化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