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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赵巷镇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2.04.01

  

索取号:QE4305000-2012-003              发文字号:赵府〔2012〕25              发文日期:2012-03-19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

       关于《赵巷镇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赵巷镇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2年是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一年。

        2012年赵巷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市安委会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宣贯《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契机,以落实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意见为主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各项工作落实在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中,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三个能力建设”,即: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城市安全文化建设、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高区域本质安全度,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之上。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题,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人,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和基本台帐。二是督促企业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等工作能力,切实做到全员参与、超前管理、系统防范,及时消除设备、操作、管理等安全隐患,确保始终在安全状态下进行作业。三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自律行为,督促企业自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格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和新员工上岗安全培训制度;全面实行高危行业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领导、综合监管、主管部门、专项监管、行业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管领导的安全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项监管的安全责任;按照“谁监管、谁负责”以及“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落实监管和执法部门的安全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督促各单位按照新修订的《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严格执行,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三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规范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问责力度,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状况差、问题严重的,给予安全生产警示、问责、责任倒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为抓手,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目标,加强对各单位考核,确保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特种设备等各类伤亡事故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继续实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季度通报、重大事故隐患定期通报、各类典型事故案例社会公告制度。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力度和处罚力度,强化事故查处的预防作用,切实推进企业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安全技术能级和本质安全度。

        二、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

        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加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力度。安管中心、建管办、规建办、派出所、交警一中队、质监所、人武部、食药监所、房管所、经发办等部门要重点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起重吊装、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火灾、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为重点的“地毯式”排查治理工作,并严格落实动态跟踪和督促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反潮”。二是加大区、镇两级重点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力度。健全分级督办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经费、措施的落实,定期对隐患整治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

        大力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责任人,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法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对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针对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开展专项整治。

        三、创新驱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能力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安全达标。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制定达标规划,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全部达标,适时总结和推广岗位达标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企业之间相互交流学习提供渠道和平台。

        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基础条件,构建高效应急救援体系。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现有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的管理,加大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和监督管理力度,充实装备,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建筑施工、高层建筑、道路交通、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依托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装备,针对各单位、各部门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演练活动。三是企业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按要求报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并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配齐必需的应急装备,定期进行演练。各村(居)要组织居民楼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逃生疏散演练。

        四、强化安全保障措施,提升区域本质安全度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安管中心、经发办等部门要提升危险化学品行业门槛,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总量控制,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经发办、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规划布局,加强对关停企业空置厂房的监管,严禁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购销过程安全监管,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使用危险化学从事生产且使用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化工企业实施许可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质监部门要加强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严格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规建办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控制,加强产生、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推进危险废物专业化运输工作,完成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安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要着力强化社会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专业维护保养、年检制度,落实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值班制度,开展“防火墙”工程三年达标验收考评。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严格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行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以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平台,建立以解决公共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为导向的实化运作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检查考核范畴。

        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管办、规建办等部门要在全行业继续深化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基层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对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和风险排查分析。要建立健全住宅修缮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拆除项目备案报监制度,加大拆除工地的检查、巡查和动态跟踪力度。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分包市场行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保障交通运行安全。安管中心、交警一中队等部门要督促危险品运输、渣土运输等自卸货车以及校车等重点车辆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车辆单位监督管理。要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协作机制,细化综合治理措施,继续开展隐患道路排查治理工作。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质监所要加大对特种设备的监察力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管理。开展起重机械、铲车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重点设备、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规范治理。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分时段、分区域监管模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强化地下空间安全监管。人武部等部门要以“清剿火患”工作为契机,按照全面防范、重点监控的要求,对地下空间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地下空间日常安全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宣传培训、安全风险评估和地下工程安全检测及处置工作,积极推进地下空间科学化、规范化综合管理。

        加大管线设施保护力度。安管中心、规建办、电力、通信、水务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类管线设施安全保护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普查所有地下管线,建立统一的管线地理信息系统及应急处置方案信息共享平台,排除可能存在的地下管线信息错、漏、滞后等问题;加大供气、供水、供电、通信等各类管线设施保护力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各类管线设施安全保护的专项整治和巡查,加大对占压、损坏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联合整治力度。

        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燃气所赵巷营业点、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严格燃气企业行业准入,加强液化气、天然气运输、储存、充装、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规范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检查及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扩大安全使用燃气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燃气的安全使用意识和技能。

        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安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开展职业危害全面普查,客观分析作业现场职业卫生安全状况,制定有效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加强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保障,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继续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工作。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力度。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新《条例》修订颁布实施为契机,有计划地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广泛宣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查找安全生产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进一步监督引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企业自我管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创新和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巩固安全生产典型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以更加严厉的措施和手段,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环境。

        聚焦城市安全,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一是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创建若干安全示范企业、示范社区,树立安全典范,推广安全管理经验,切实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年内,要围绕“安全社区”和“企业文化”两个重点,创出安全文化特色和品牌,营造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二是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技能,提升社会公众主动发现风险、防范风险和消除风险的意识;普及安全警示标识,完善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学校、饭店、市场、车站和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灭火、疏散、逃生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提示。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月”、“5.25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等专题活动;将安全文化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推进文明社区、安全社区建设。

        强化安全素质,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一是加强与区内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拓宽舆论宣传阵地;二是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年内完成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政府实事项目;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分行业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严格安全员证书发放管理和持证上岗管理;加强以班组长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年内完成区安监管局下达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事项目,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安全意识并提高其安全技能。

        加强社会监督,构筑安全群防群治基础。一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形成政府监管、企业管理与社会监督合力体系。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及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发挥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优势,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两个方面,全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保障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安全文化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

        严格绩效考核,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要加强安全人才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队伍,完善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度和台账制度,依照本镇安全监管方案,完善各单位月报制度,大力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监管装备和条件,进一步提高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水平及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