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打击非法行医和整治“医托”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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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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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4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加大对非法行医和“医托”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和规范我镇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3年青浦区打击非法行医和整治“医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我镇2013年打击非法行医和整治“医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宗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整治“医托”专项行动;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 工作目标
(一) 依法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依法严肃查处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
(三)巩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部门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整治“医托”;
(四) 拓展打非宣传活动的广度与深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意识;
(五)进一步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相关制度。
三、 工作内容
(一)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镇打非办定期组织打击非法行医、“医托”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非法行医、“医托”的危害性,专项打击行动的进展、成果,以及通过典型案例的报道,让群众认识非法行医的危害,增强群众自身防范能力。特别要在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聚集地以及非法行医现象突出的地区、“医托”经常出现的区域,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镇打非办在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的同时,要加强对相关违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和政策宣传,使其自身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觉收敛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 完善排摸机制,全面掌握分布情况
镇打非办要不断完善排摸机制,结合大联勤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行医分布的基本信息,为进一步查处提供帮助和依据。排摸工作是打非行动的首要关键,由镇综治办负责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梳理原先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点,特别是对一些反复举报、反复查处的非法行医点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和排摸。同时积极发动广大治安积极分子、平安志愿者、群防群治队伍,定期深入到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和重点地区,开展排摸工作,重点排查影响较大、躲藏较深的非法行医点,对排摸出的非法行医者和提供房屋的房东要及时发放告知书。
(三) 加强集中整治力度,提高打非震慑力
镇打非办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卫生、公安、城管、工商、药监、房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声势。通过卫生部门现场取缔非法行医点,公安部门控制维持现场秩序,城管部门收缴非法行医户外广告等,进一步发挥各部门的工作优势,齐心协力,积极配合,使打非工作持续推进,提高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震慑力。
(四) 突出监管重点,增强整治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监管重点:一是隐蔽于集市贸易、早市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等开展的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以所谓“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名义开展的无证行医和“医托”活动;三是以“保护隐私”为诱饵的无证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和以胎儿性别选择为目的的非法B超检查及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四是对健康危害较大的无证行医行为(如无证输液治疗、无证儿科等);五是以所谓“中医养生保健”的名义开展的行医和“医托”活动;六是以开展生活美容为幌子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七是以所谓“义诊”、“科普讲座”、“健康体检”等名义开展的非法行医和“医托”活动。
(五) 建立快速处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建立并启动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快速处置流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密切配合,充分运用行刑衔接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六) 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增强沟通协作
在进一步完善打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镇级各职能部门具体打非联络员季度例会制度。镇打非办定期组织季度例会,通过例会,定期通报上阶段打非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打非工作经验,分析排摸情况,落实下阶段整治重点,充分发挥各打非成员单位作用,各司其职,确保打非实效。
四、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打非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履行镇打非办各项工作任务,受区卫生局委托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拟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总结,收集和上报工作进展信息,协调综治办及打非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一次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联合行动,及时处理非法行医的举报投诉案件,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做好打非日常监管工作。开展针对采供血现场的监督检查,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犯罪活动与雇佣他人冒名献血的违法行为。
(二)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为打非专项行动的主要参与、组织协调部门,受镇打非办委托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区打非办要求,负责对非法行医点的摸底上报,每月对本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点进行摸底排查,特别是对非法行医者藏匿药品地点进行仔细排摸,并于每月5日前将摸底情况按照统一表格的形式,通过RTX系统上报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打非办)。
着重借用大联勤机制和综治工作中心信息平台,一旦发现非法行医的举报投诉、新摸底排查出的非法行医窝点,及时上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非联络员,再通过镇综治工作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其他打非相关职能部门,确保执法权力归位、到位,全面构建大综治工作格局。
(三) 赵巷派出所
配合镇卫生服务中心、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分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负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妨害公务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药品涉嫌犯罪的行为。
(四) 工商分所
负责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开展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并将处罚结果抄送卫生部门;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对经劝告后仍将房屋出租给非法行医者从事非法行医的房东,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管理。
(五)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提高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适当改善医疗待遇,方便外来从业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六)房管所
负责查处违反房屋租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加强对租赁行为的管理。
(七)城管中队
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占用道路设摊行医行为和从事非法行医或者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擅自设置户外非法行医广告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无证、无照行医线索及时通报打非办,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非法行医行为。
(八) 食品药品监督分所
负责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行为;配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非法行医行动。重点整治地下药品购销渠道,切断非法行医者药品来源,及时将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部门。
(九)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参与查处非法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及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开展对外来孕产妇分娩点的宣传工作,与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抓好外来孕产妇的管理。
(十) 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新闻宣传和报道,通过各类媒体宣传非法行医对医疗安全的危害性,加强群众的法制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十一) 各村(居)委
负责协助镇综治办等部门开展对辖区内非法行医点和地下药品购销渠道的排查,配合镇打非办开展取缔非法行医工作;协助房地等部门做好非法行医点房东的教育、处罚工作;监督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点工作的情况,发现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失职渎职的行为,及时向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
(十二) 镇纪委
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非法行医的以及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行为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由于非法行医和“医托”行为成因复杂,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流动性大、易反复,违法形式日趋隐蔽、日益多样化,且非法行医涉嫌致伤致死事件仍时有发生,本镇打击非法行医和“医托”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各部门要按照上海市和青浦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医和“医托”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积极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医托”工作。
(二) 部门联动、责任到位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增强合力。加强信息互通,增强衔接配合,对非法行医和“医托”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好案件的移送工作,确保违法人员依法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提高非法行医和“医托”违法成本。
(三) 强化监管、严厉查处
镇打非办要把群众投诉举报作为发现非法行医行为的重要手段,同时采用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行医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在监督体制上,实行各部门各司其责、条块结合的工作方针,对重点地段以及非法行医“重灾区”,镇打非办应适时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
(四) 建章立制、完善考核
为进一步推动打非工作,镇打非办每季度组织对各部门的打非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包括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人员组织、职责分工等基本情况,以及每月各村(居)委会排摸、报告非法行医情况,集中整治开展成效,季度例会召开情况等。通过建立完善考核制度,不断提高打非工作合力,使全镇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信息上报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收集打非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在专项行动开始后的每月2日前,上报前一个月的专项行动报表,以书面(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本的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