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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方案

QE4303000-2016-001

主动公开

赵府〔2016〕27号

2016.03.16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大型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现就开展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加强规范化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要以维护和谐稳定,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依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清理、清算、审核、确认。本着“先清理再完善”的工作思路,从农村实际出发,精心组织,稳妥实施,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清理的对象和范围
(一)清理的对象。本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对象是本镇区域内8个行政村和1个涉农居委会(南崧、方夏、和睦、垂姚、沈泾塘、新镇居委、金汇、崧泽、中步)。
(二)清理的范围。本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范围为村(居)、组二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水面、路、桥等自然资源(基准日为198411日至20151231日)、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基准日为20151231日)。
三、清理的内容
本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重点内容是:1、现有村(居)、组级集体耕地面积,已征用面积和占(使)用面积、补偿费等资源情况。2、村(居)集体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债券、长期投资、应收款、库存物资)、债权债务等情况;3、村(居)集体固定资产、存量资产租赁情况;
四、清理的步骤
本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自20163月开始,至201612月完成摸底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63月)
1、建立班子。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三资”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三资”清理工作办公室。同时村(居)挑选熟悉本村情况,并具有一定财会知识经验的人员(23人),组成村(居)“三资”清理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 “三资”清理工作有序进行。
2、召开动员会议。组织由镇“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各村(居)“三资”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各村(居)书记、村(居)主任等参加的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村(居)、组二级资产清理工作。同时各村(居)委会要根据镇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村(居)、组二级“三资”清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3、制定工作计划。各村(居)“三资”清理工作小组要根据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村(居)农村集体“三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时间安排以及人员分工等,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清理实施阶段(20164月—201611月)
各村(居)“三资”清理工作小组在镇“三资”清理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要求,对所有“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抓好七个环节工作:
1、理清农村集体土地情况。梳理现有村(居)、组级农村集体土地的存量、结构、类型和分布情况,摸清各村(居)、组级的集体耕地面积,已征用面积、补偿费和占(使)用面积、补偿费等资源情况。
2、清查账面资产。清查资金、资产、资源账目,核对资产租赁协议、合同、债权债务等相关书面材料,认真填写清查明细表,说明增减原因。清查明细表应由村(居)“三资”清理工作组成员签字确认。
3、核实账外资产。村(居)“三资”清理工作小组要组织专人对村(居)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公益设施等大额固定资产等进行清查,凡集体资金形成的,要逐一登记在清查明细表中。
4、界定资产权属。凡资产权属不明晰的,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村(居)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权属关系进行界定。
5、不实资产核销。凡清理出的不实资产,要尊重客观事实,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采取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核销。
6、出具核定报告。根据村(居)的“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各村(居)“三资”清理工作小组形成“三资”清理工作报告初稿,连同清查核实结果报镇“三资”清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并出具“三资”清理结果核定表。
7、确认清查结果。村(居)“三资”清理工作报告和“三资”清理的核实结果,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确认清查核实结果,形成工作决议。
(三)总结阶段(201612月)
镇“三资”清理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将各村(居)的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本镇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报告,经镇“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将各村(居)“三资”清理工作小组提供的清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及时交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村(居)级“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全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握政策、抓住关键,切实履行责任,协调指导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确保工作质量,坚决防止工作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精心组织安排。镇、村“三资”清理工作小组对“三资”清理工作要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突出工作重点,讲究工作方法,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务求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三资”清理工作小组要经常深入各村(居),在“三资”清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强化清查核实结果审核,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四)注重清理成果运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好此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成果,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早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赵巷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6316 
 
 
 
 
 
 
 
 
 
 
 
 
 
 
 
 

 
赵巷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根据赵巷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方案要求,特成立赵巷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一、成立赵巷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陆冬云   
常务副组长:钱永林  副镇长
    长:陈梅兴(集管会)      俞爱丽(经管中心)张春红(财政所)      俞林辉(征收办)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益明(巷馨公司)    朱军芳(垂姚村)
李金兴(新镇居委)    陈卫华(规保办)
陈雪云(新城公司)      刚(和睦村)
邵红光(中步村)        洁(规土所)
张绘华(建筑公司)    吴炳奇(商投公司)
  鸿(物业公司)      伟(南崧村)
莫建忠(沈泾塘村)    徐春荣(方夏村)
  培(经发公司)    徐耀文(金汇村)
黄永强(资产公司)     焦伟华(品牌公司)
彭光华(市场公司)      斌(崧泽村)
潘士荣(置业公司)
二、成立赵巷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陈梅兴(集管会)
办公室副主任:俞爱丽(经管中心)
工作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毛建琴(联村会计)
吴金余(联村会计)
陆菲菲(经管中心)
张建芳(联村会计)
周雪琴(资产公司)
姜红妹(联村会计)
潘瑞华(经管中心)
另外,外借5名工作人员(借用人员条件:熟悉赵巷农村工作,有一定财会知识经验)共14人组成。
今后,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自然替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