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
QE431000020260001
主动公开
赵府〔2026〕4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6.04.02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25〕8号)以及《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25〕56号)要求,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本镇第四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力量统筹,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
二、本镇普查所需经费由镇财政予以保障。
三、及时加强宣传引导和加强业务培训,营造良好普查氛围,提升普查人员专业能力,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四、各单位要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按时圆满完成普查工作。
附件: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附件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 军 副镇长
副组长:金 萍 经发中心
章婵红 党政办
钱真花 财政所
靳 斌 农服中心
成 员:王 颖 融媒体中心
杨 涛 派出所
刘东瑞 社工办
武桑桑 党群办
靳 斌 规建办
王 慧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傅立新 城建中心
周菁芳 文体旅中心
俞志钊 税务所
吴佳敏 市场监管所
张绘华 资产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发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金萍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