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公共场所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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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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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2.11.05
结合我镇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和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行业监管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对创建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量化分级评分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利用各种形式,组织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业主或负责人及卫生管理者进行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行业卫生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行业建立各项卫生制度、完善功能区设置、健全公共用品的更换、消毒记录。
2、对创建区内所有开放的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情况等,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责令改正,并及时做好监督处罚复查工作,如有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必须严肃处理,作出行政处罚。
3、在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求对住宿行业(大于250平方)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和创建区范围内公共场所户进行档案建立工作。(每检查一次评定一次,如在第一次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将在整改复查时再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