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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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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6.03.12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青浦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本区依法治区的统一部署。按照《青浦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财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高举思想旗帜,凝聚法治共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主题教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工作,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系统推进,扎实推动主题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组织引领,健全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研究财经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中共青浦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切实履行法治财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三是聚焦关键环节,务求建设实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推动班子成员针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工作内容,结合财政中心工作的实际,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和措施,由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科室负责具体执行,形成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统筹推进的责任体系,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主要领导组织人员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及时提出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着力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深化制度建设,筑牢依法行政防火墙。1.动态清理完善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机制,对与上位法不符、与改革要求不适应的制度文件及时修订或废止。修订《上海市青浦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体系,保障国有资本安全,提升财政调控效能。印发《青浦区2025年度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持续推动资金使用从“重投入”向“重效益”转变,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压缩无效支出。2.严格合法性审核把关。坚持“逢文必审”,将合法性审核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协议、作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前移审核关口,确保各项行政行为于法有据。3.健全内控规范体系。持续优化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聚焦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业务环节的风险点,完善管控措施,强化流程约束,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财政监管公信力。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行为,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5年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2.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3.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大数据分析等新型监管手段,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智能化水平。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无处不在”的监管向“无事不扰”的精准监管转变。

        三是聚焦普法宣教,营造尊法学法好氛围。1.狠抓内部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将宪法法律和财政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必修课。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拓展对外宣传广度。结合国家宪法日、财经法规宣传月等节点,积极开展“法治财政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今年我们在崧润驿开展“明资产管理法规,守国有资产安全”、“会计与法治同行”等4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提升财政政策透明度和公众知晓率。3.注重普法实践融合。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财政业务办理全过程,在预算评审、资金拨付、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加强政策解读和法规宣讲,引导预算单位和服务对象自觉遵守财经法规,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依法理财、法治培训及宣传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的工作合力有待增强,二是法治工作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够,面向社会宣传财政法律知识的渠道仍需进一步扩宽。

        四、2026年度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进一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规范收入预算管理,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规范+融合”的方式,稳步推动提升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建设水平和数据质量,加快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三是坚持普治并举,持续推进财政学法普法。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作为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学、融入学、互动学、联动学,在全局上下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的各项学习活动。结合财政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协调联动,开展面向群众、企业宣传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