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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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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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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7.01.16

——2017年1月5日在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青浦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青浦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本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为便于各位代表审议,除本报告外,还提供了《青浦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区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青浦区区级各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和《青浦区2016年区级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区人大各项决议,围绕“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的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资金统筹和民生保障,努力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590301万元,增长26.9%,完成调整预算的115.4%,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全区收入总量预计39845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217660万元,增长23.3%,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全区支出总量预计3984577万元。
按照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收入总量预计3310198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7292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区本级支出总量预计3310198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1.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执行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中,税收收入1360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0%,其中:增值税510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0.1%;营业税205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6.1%;企业所得税200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个人所得税90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3%;其他各税355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0.9%。非税收入230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1.9%。
2.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执行情况
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保障创新驱动、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城乡统筹、城市管理与运行安全。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26281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主要用于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支出,华新中学、御澜湾学校和世界外国语学校等项目建设、大居新开学校二次装修、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学校消防供水系统改造工程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4983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3.7%,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主要用于科学事业发展支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众创空间培育扶持资金、科普活动经费、信息化建设、张江青浦园区专项资金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88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202.9%,超预算数完成主要是新增上解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制度调整财政补贴资金72000万元的影响。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民政和就业等管理事务支出,双拥优抚安置、残疾人社会保障、春节帮困、社区服务办民政工作经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托养服务及人才发展专项等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159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6.7%,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特困病人医疗经费、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用医疗设备购置、社区卫生中心经费、巩固国家卫生区和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646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5.0%,主要用于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公共服务专项补助和住房解困专项资金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9193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7%,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等管理事务支出,林业建设专项补助、强农惠农专项补助、水利设施长效管理经费、美丽乡村建设经费、中小河道长效管理经费、规模化经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服务组织和粮食烘干运营补贴、重点排水户水质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养护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9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4%,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管理事务支出,市民运动会、第十届老年人运动会、淀山湖乡村马拉松锦标赛、青浦龙舟公开赛等其他各类体育比赛、“淀山湖文化艺术节”、“街道文体节”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303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7%,主要用于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品牌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8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0%,主要用于旅游产业发展与管理、文化创意项目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332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7.8%,主要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国家生态区建设、市级科普及环境教育基地维护管理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53699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8.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主要用于社区管理和公共设施等事务支出,城乡统筹PPP发展基金、民生改善补短板专项资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网格化三围整治工作经费、社区服务办环境卫生工作经费、垃圾处置场处置费、环卫保洁经费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7420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263.5%,超预算完成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的影响,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公交等行业油价补贴及停车场管理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0653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3.0%,超预算完成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的影响,主要用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管理事务支出,刑科所重点项目达标建设、国家安全侦察工作经费、反恐怖工作经费、道口检查站管理、警察和警犬训练基地管理、互联网虚拟社会管控、警犬技术训练房建设等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执行数与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除上述已说明的情况外,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2016年预算中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50000万元,按有关规定全部用于新增政策性人员经费。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对当年度部门预算中执行进度滞后及不需继续执行的项目资金予以回收,由财政部门统筹使用,当年度预计回收资金120168万元,用于新增政策性人员经费10000万元、青东农场综合整治及上解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制度调整财政补贴资金等民生重点项目110168万元;对结转两年以上的各类专项资金予以回收,按照国家发改委增加财政有效投资等要求,安排部分镇和区管公司动迁安置房等项目资金332706万元以及上解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调整财政补贴资金122000万元等。当年度区本级超收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增加财力预计384000万元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 区对镇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区对镇转移支付109632万元,增长10.0%。其中:生态补偿转移支付48575万元,增长18.8%。主要是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本区重点工作的要求,继续加大对财力困难镇和重点工作推进的经费保障。同时,加大对生态补偿、社区管理和村级集体组织保障经费等方面转移支付力度,并实施对青西地区农户的直接帮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5841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9.3%,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域区位优势显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于年初预期。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5144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政府性基金按国家规定结余超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剩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主要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92304万元,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扣除按规定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后的余额;支出1437249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用途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20854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12622万元、城市建设支出624478万元、廉租住房支出7796万元、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等71499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3000万元,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支出16018万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等支出。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0万元,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等方面项目支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111万元;支出28989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费和市政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建设项目。
彩票公益金收入2239万元;支出1711万元,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体育事业支出等。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652万元,按上级补助及历年结转数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及燃气等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836万元,主要用于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农田基本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5472万元,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和污水处理费收入等;支出18269万元,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支出,实行专款专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加上2015年结转收入63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565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140万元,完成预算的91.0%,其中:资本性支出3000万元;费用性支出737万元;其他支出1403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516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 
(四)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54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48000万元;专项债务606000万元。截止2016年末,本区政府债务余额预计825239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810000万元;非政府债券融资15239万元。
(五)落实区人大及常委会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6年,财政部门按照年初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聚焦难点着力转方式、补短板、推改革和防风险,推动各项财政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
1. 着力把握经济发展的平衡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着眼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提升经济发展质效。一是保障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认真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财税政策调控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壮大存量税源与培育新兴税源并重,充分发挥各招商主体和部门联动作用,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确保我区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二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撬动作用,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战略,努力激发创新创业新活力,全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三是推进“营改增”改革工作。认真做好“营改增”对我区重点税源企业及我区税收收入的影响的调查分析;切实发挥“营改增”改革减轻企业税负、优化产业结构、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等多重政策效应。四是不断深化企业服务。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有潜力、有市场、有效益、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促进我区经济较快发展。
2. 着力把握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百姓
按照“补短板、保民生”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支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新机制,支持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区域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二是大力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健康城区建设,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三是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结合收入分配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城乡低保救助标准调整等社会保障提标政策,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城乡居民最低保障等民生标准,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四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强化财政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支持三农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截污纳管、供水管网改造、农村道路桥梁等基础性、功能性、民生性项目建设。五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完善生态文明财政政策扶持,落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经费保障。加大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投入,支持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3. 着力把握改革发展的关键点,不断激发体制机制创新活力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入调研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断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健全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结合预算编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制定三年中期财政规划,进一步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完成2015年度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在所有镇启动试编综合财务报告。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方案,大力发挥财政转移支付的积极作用,增加人口调控权重,加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生态保护区域倾斜,新增青西地区农民直补资金。三是推进“镇财区管”制度。通过印发《青浦区镇级财政管理制度汇编》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镇级财政业务指导,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性资金监管平台,保障乡镇财政资金安全平稳运行;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对各镇推进“镇财区管”工作进行考核。四是深化区管公司改革。加强区管公司预算管理,规范资金核算和土地收储,防范资金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五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开展财政暂存暂付款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上级单位关于公务卡制度管理的要求,修订我区公务卡制度执行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六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预算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进一步完善调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财政管理要求,强化服务购买资金源头管理,指导各镇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4. 着力把握监督管理的落脚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
从加强公开和监管出发,规范财政监督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一是加快财政支出标准和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库管理,实行以项目库为载体实现项目的全周期滚动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资源配置功能和政策工具作用。健全预算执行监管体系,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实施财政综合监督和专项监督,强化监督结果利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部门项目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深度融合。三是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制定实施《青浦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在区级层面以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资金总量、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综合检查结果为依据实施动态监控。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动态监控系统监控范围拓展到镇级层面。四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建立和实施。扩大内控规范编制范围,按照时间节点,指导全区所有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完成内控规范编制工作,对各单位内控规范实施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政府债务信息监管,加大置换债券发行力度,强化风险预警,建立健全新增债券安排与风险程度挂钩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六是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推行政府性债务、政府采购信息、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的公开;同时,进一步指导镇级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水平,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总之,2016年我区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各镇、各部门、各区管公司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体系有待完善,财政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项目支出执行有待加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有待理顺,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项目编制水平有待提高,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和预算绩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我们将结合财政改革“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按照中央、市和区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2017年国民经济增长预测,2017年全区财政收支及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如下:
(一)预算安排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紧紧围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托底需求;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推进预算统筹协调;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资产预算管理;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8315万元,增长10.0%(由于2016年5月起“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实施,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和2017年收入增幅计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规定,2017年收入增幅按同口径计算,即对2016年1-5月收入基数按“营改增”后分享比例进行调整。受此影响,我区2016年收入基数调减4637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区收入总量3932055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2703万元,加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全区支出总量3932055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按照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收入总量3133879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8713万元,加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区本级支出总量3133879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预期指标,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指标安排如下:税收收入1351115万元,其中增值税629915万元、企业所得税220000万元、个人所得税99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6000万元、其他各税336200万元;非税收入347200万元。
2. 区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314684万元,主要安排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支出,御澜湾学校和华新中学等建设、中小幼学校修缮、创新实验室和安全体验开设、课改仪器设备购置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42656万元,主要安排科学事业发展支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普活动经费、信息化建设、张江青浦园区专项资金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702万元,主要安排社会保障、民政和就业等管理事务支出,双拥优抚安置、万人就业项目、老年人综合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人才发展专项等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4299万元,主要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老年人体检、特困病人春节慰问、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用医疗设备及专用车辆购置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75767万元,主要安排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商品住宅未归集维修资金和住房解困专项资金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288526万元,主要安排农业、林业、水利等管理事务支出,水稻农资综合直补、规模化经营补贴、城区雨污水分流前期调查、排水设施养护、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土地流转补贴、河道三清专项工作经费和村级配套改革经费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273万元,主要安排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管理事务支出,世界华人龙舟邀请赛、青浦龙舟公开赛、市民体育大联赛、全国乒超联赛等各类体育比赛及公共文化建设、文化市场管理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5411万元,主要安排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237万元,主要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与管理、文化创意项目、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29713万元,主要安排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经费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303988万元,主要安排社区管理和公共设施等事务支出、减量化专项资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社区安保工作经费、城区环卫工作经费、公共安全整治经费、市政道路养护经费、垃圾末端处置经费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207836万元,主要安排公路建设和养护、公交公司运行亏损补贴及停车场管理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02933万元,主要安排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管理事务支出,政法综合工作经费、委托处理涉案车辆管理经费、道口检查站管理经费、交通协管员及辅警工作经费等支出。
预备费91000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上述各类支出与上年变动情况及具体项目,详见《区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和《青浦区区级各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
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经统计汇总,2017年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840万元、公务车辆购置经费预算104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预算290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75万元。
3. 区对镇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17年,区对镇转移支付120595万元,增长10.0%,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同步增长,重点投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管理、文化体育、城市维护、农业等领域。同时,按照加强基层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增加生态补偿、社区管理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生态保护区域和基层组织建设倾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推进城乡协同发展,并进一步完善对农户的直接帮扶机制。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57590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8060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3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9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415万元及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219万元。加市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76306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63087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23625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61697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926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73636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9907万元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70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74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2713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25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9089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7万元等。加上结转下年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763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221万元,下降35.9%(主要是国有企业净利润较上年下降的原因),其中:利润收入2375万元,下降37.4%;股利、股息收入480万元,增长0.6%;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6万元,下降51.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16万元,收入预算总计为3737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3737万元,下降33.9%,其中:费用性支出2721万元;其他支出1016万元。
(五)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1. 关于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稳中有进的收入预算编制要求,综合各方面因素,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增长目标为10.0%。主要考虑:一是我区青浦新城和西虹桥商务区辐射引领作用,依托轨交17号线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构成衔接上海东西发展、联动“一城两翼”的区域发展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结构,将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持续增长。二是经济大环境的依旧复杂严峻,加之结构性减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体制将改革等因素的影响,结构调整转型尚处于关键阶段,调整的阵痛还在释放,财政收入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存在不确定性。
2. 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严格按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土地出让受土地指标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收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区2017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按区土地出让计划测算安排,区土地出让金支出,按现行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重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性项目支出等。
3. 关于2017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2017年调入比例提高到22%,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推进两本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
三、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实现2017年预算目标
2017年我们将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握新常态有利时机,顺势而为、聚焦突破,推动重点发展任务落地。
(一)注重创新发展,全力支持供给侧改革
着眼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政策顶层设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和创新驱动,激发市场活力,转换增长动力。一是加强财源建设。研究建立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机制,着力支持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建设,培育壮大平台经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工业用地二次开发。二是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努力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支持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精准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发展,推进创新创业人才集聚,落实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各项政策。三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挥政策引导效应,聚焦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功能,支持产业园转型升级、“四新”经济发展;加快推动区域产业链和价值链迈向中高端,确保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四是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工作。密切跟踪重点税源“营改增”运行情况,落实结构性减税,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激发企业市场活力;促进我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制造业提升综合竞争力,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在涵养重点税源的同时大力培育新兴税源。五是加大企业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企业减负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财税环境,紧紧依托本市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效应;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本区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不断优化。
(二)注重共享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妥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的关系,在共建共享发展中让人民实现更多获得感,建立更加公共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依法提高退休人员的保障水平;落实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二是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结合民生领域“十三五”规划,加快教育综合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关注生活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着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三是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中小微企业的就业主渠道作用,加强财政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完善残疾人就业托底机制。四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青西三镇联动开发建设,健全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农村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建设。五是加大“三农”发展支持力度。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强村庄改造和风貌保护,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建设,建立农村集体经济“造血”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注重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新青浦
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突出底线约束,坚持走低碳绿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是完善生态文明政策导向。建立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发展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探索更多地运用信息化、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引导和发动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夯实生态保护财力基础。在财政体制上向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倾斜,进一步完善青西地区农民直补机制,加大对纯农地区、水源地、生态保护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经费保障;加大美丽河湖建设投入,支持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三是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加快实施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优先实施耕地和水源保护区土壤保护,推进美丽河湖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打造21公里环城水系公园,真正实现“绿色青浦”的城市定位。四是加大环境整治支持力度。深入巩固国家卫生区和上海市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支持“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四)注重统筹发展,实现预算管理新突破
落实好中央财税改革的各项要求,全面树立预算的严肃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一是统筹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新增债务和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将区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二是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中级财政规划管理,根据编制的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系统分析,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三是健全预算支出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健全支出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按照“分层设立、分级管理”要求,规范财政支出项目库管理,实现项目库建设聚焦我区的重大改革政策,项目内容反映政府施政目标、部门主要职责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有效发挥财政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四是持续贯彻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稳步实施动态监控系统,及时纠正和处理财政性资金支付行为中的违规和不规范问题;推进公务卡改革,规范预算单位支出行为,探索扩大授权支付范围;严格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加大各镇财政专户清理力度。五是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扩大到所有镇;按照“边试编、边使用”的要求,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分析应用体系,着力拓展和有效发挥其在预算管理、政府信用评级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和作用。
(五)注重体制发展,构建财政管理新模式
巩固现有财政改革成果,创新管理方式,在更精、更细、更实上下功夫,向纵深推进,努力从服务大局中实现新发展。一是提高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度。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以及区与镇财权与事权关系,合理划分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着力发挥区与镇两级的积极性。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修订我区规范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文件,制定镇级政府采购指导意见;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推广运用。三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不断加大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购买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给予政策支持和引导,提升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四是加强PPP财政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展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和区域整体开发建设。五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探索区管公司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益,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以资本为主的监管体系,推动企业市场化运行,进一步激发公司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六是全面推进“镇财区管”实施。认真落实“镇财区管”制度,加强对各镇预算编制、执行、财务等方面的监管,规范镇级收支行为;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增强政策导向作用;尝试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实施有效监督;大力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1+8”管理制度向镇级拓展,提高镇级财政的保障水平。
(六)注重法治发展,提升依法理财新水平
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建成完备的财政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和法治财政保障机制,实现财政工作在宪法和财政法律制度基础上规范运行。一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融资模式等改革,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增长。二是构建现代财政监督框架。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制度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财政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以教育、科技、卫生、社保、环保、农林水利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快建立定性与定量、共性与个性结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四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和要求,完善与部门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资产更新和报废标准体系;有效衔接预算编审系统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五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认真推进区本级财政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指导预算单位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六是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完善财务会计人员培训体系建设,有效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青浦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和监督,坚持公共财政基本格局、坚持统筹兼顾基本方法、坚持改革创新基本思路,砥砺奋进、克难攻坚,确保圆满完成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作出新贡献!

 

 

 
附录: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利、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者准公共服务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称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是由政府财政部门(国库)对所有的政府性收入进行集中收纳管理,同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支付过程实行统一处理的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本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使用。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城乡统筹PPP发展基金】是指政府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设立的引导基金。
【中期财政规划】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是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做到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真正的中期预算,涵盖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通常也称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