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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200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06.01.31

        上海市青浦区

        2006年1月5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编制的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政府网站( http∶// www. Shqp. Gov. 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信息委专项办 张益群。

    一、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区正式开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机构56个,2005年7月份区政府机构改革区商委、区住宅局机构撤销,区统计局退出政府序列,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机构现为53个。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12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青浦区档案馆、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和青浦区图书馆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点。截至2005年12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年初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更加“务实、为民、高效”和“青浦区200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和相关的市直属单位,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并在实施规定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今年4月份对《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引》进行了修正,并在区门户网站和各子网站公布和更新。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规定建立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政府信息目录”和“免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报区档案局备案,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规定在各子网站进行了公布和更新。

    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规定》中明确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认真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根据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参照表的要求对尚未公开的信息组织力量进行分类整理、界定,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内容及时予以公开。为了“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政府责任部门,牢固树立“公开就是服务”的理念,力求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查询服务,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各受理点和责任部门努力加强咨询和受理服务工作,正确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和投诉的关系,积极引导市民采取正确方法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效率。为了规范各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规定》的实施,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区档案局《关于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及现行文件的意见》(青委〔2005〕9号),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青浦区200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的要求,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制定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青信息委〔2005〕9号),《关于实施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的通知》( 青信息委〔2005〕15号),《关于转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的通知》(青信息委〔2005〕16号),《关于建立免公开政府信息会审制度的通知》(青信息委〔2005〕23号),《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青信息委〔2005〕28号);这些制度和措施在全区得到了有效贯彻和落实。

    根据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监督的要求,建立了区联合督查制度和社会监督员机制,并把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区政府检查监督和行风评议的内容;列入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统一部署,今年召开全区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会2次,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4次,组织了两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检查。今年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10月、11月分二期对全区53家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机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200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1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8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6%;规划计划类的信息6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7%;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90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9%。比去年43.6%有大幅提高。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50条,主要是(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85条、主要是(1)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为了“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政府责任部门,发挥现有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外,还积极推进市民信箱。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区长邮箱,为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设了公开邮箱;各政府部门子网站开设领导邮箱。

    2、全区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56个政府子网站,建立了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网络。区政府门户网站今年进行了第二次全新改版,开设了政府公开信息检索查询功能;各子网站也相应作了调整改版;区政府门户网站和56个政府子网站均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今年区政府编发了11期《青浦区人民政府公报》,提供了140条政府信息。各政府部门通过各子网站发布各类非公文类政府信息(不包括新闻类政务信息)1848条,其中大部门是涉及部门业务和服务类信息。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查阅、查询,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网上服务效率。

    3、设立了公共查阅点。各镇(街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镇、村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4、在青浦电视台、青浦广播电台和青浦报等媒体上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宣传。在便民服务上做了以下工作:编发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目录》和“指引手册”等,供市民索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200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1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和部门当面提交的申请有6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部分是业务类和政策法规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85.7%,主要涉及土地批租价格、工业园区投资政策、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外地人员在沪借读政策和规划情况等信息。以“免予公开”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主要是要求提供淀山湖环保监测数据,这些数据属国家秘密。

    四、咨询情况

    本区200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7005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300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6956人次,当面咨询接待6752人次,网上咨询297人次。本区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4671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0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本区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区财政拨款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7万元,实际支出3.7万元。其中:宽带费7740.00元;印刷费3040.00元;网站改版、制作费6000.00元;培训及其他办公经费20462.00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实施“规定”上我区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单位对纳入公开与不公开文件范围的界定上存在认识上偏差,过分强调局部利益和社会影响;未能把“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到位;特别是一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和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等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以及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区图书馆三个公共查阅点,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公众的知情权意识还不强,政府信息公开知晓度和影响面还不广。还需要要我们进一步努力和提高。

    我们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为目标;不断深化“公开就是服务”的理念,加强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全面、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情权意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在公众中的知晓度,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逐步实现申请受理和查询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基层延伸,使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务实、为民和高效。

    八、附 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2410

其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241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075

本年度申请总数

条

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6

           2、传真申请数

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1

           4、网上申请数

条

  

           5、信函申请数

条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7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1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条

  

               2)“非本部门掌握”数

条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条

1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条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条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条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条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条

  

10)其它原因

条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337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97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975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956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84671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行政诉讼数

件

  

行政申诉数

件

  

其中对本部门

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件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其中:1、检索费

元

  

           2、邮寄费

元

  

           3、递送费

元

  

                           4、复制费(纸张)

元

  

                           5、复制费(光盘)

元

  

6、复制费(软盘)

元

  

7、其它收费

元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22

其它:1、全职人员数

人

2

           2、兼职人员数

人

12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7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7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