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档案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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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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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6.12.22
青浦区审计局于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对青浦区档案局(简称区档案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我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局馆领导班子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一、关于“基层档案业务指导及培训项目未执行”问题,区档案局按照工作任务和指导需求,已将该项目2016年未执行的预算资金上报区财政局进行核减,并在2017年的资金预算中进行了合理安排。今后将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断加强本单位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相关制度。
二、关于“未经审批出借办公室用房且未结算租金和水电费问题”问题,区档案局已终止了上海迪埃档案服务中心办公室用房的租赁,并按规定让其补缴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年的房租、水电费等相关费用108207元,资金已全部上缴国库。今后在工作中将严格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浦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
三、关于“档案设备、办公用房维修未执行比价程序”问题,区档案局现已根据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落实事前审批制度和执行项目的内部比价制度。对于办公室用房修缮和维修项目,今后将严格按照《青浦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区机管局提出申请,按照年度维修计划执行。
四、关于“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问题,区档案局已完成了固定资产入账和调拨手续。今后将严格按照《青浦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资产调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做好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五、关于“宣传用品内部管理不严”问题,区档案局已结合内部风险控制办法的要求,建立了宣传用品的入库、出库、发放等台账。同时,区档案局规范了档案宣传用品的管理,不断强化实物、款项的监督,落实财产清查制度,规范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青浦区档案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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