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问答 2009-08-27
1、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日期?
答: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指定的中标回收企业、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可享受补贴。
2、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对象?
答:凡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本市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3、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答: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上述五类旧家电回收后,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换购五类新家电中任一类均享受补贴,不受厂商、品牌、型号限制。
4、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标准?
答:按新家电实际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5、问:购买人如何交售旧家电?
答:购买人选择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的申请,并在中标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时提供购买人身份证件(个人凭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或士兵证,单位凭组织机构代码证)。中标回收企业在购买人提出申请后与购买人约定上门收购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上门收购旧家电时完整填写并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6、问:购买人如何购买新家电?
答:购买人选择中标销售企业,可于交售旧家电的次日起凭购买人交旧时提供的同一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并在中标销售企业指导下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申报表》。对符合条件的,中标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并将相关信息完整录入系统。
7、问:购买人如何取得补贴?
答: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购买新家电的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4)购买人居民身份证件或相关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中标销售企业当场兑付补贴资金,按照新家电的实际销售价格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收取货款。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立即告知购买人,按实际销售价格收取货款。
8、问:如何获取中标家电销售和回收企业网点信息?
答:消费者可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www.jdyjhx.gov.cn)或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scofcom.gov.cn)查询本市中标的家电销售和回收企业网点信息。下一步还将通过报纸等媒体上公布企业及网点的信息。
家电以旧换新指定销售企业
序号 |
企业全称 |
授权编号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沪S000112 |
青浦区公园路458号 |
69726180 |
|
2 |
沪S000273 |
青浦区公园路300号 |
59727814 |
|
3 |
沪S000269 |
青浦区公园路666弄138号 |
69711217 |
|
4 |
沪S000111 |
青浦区盈港路555号 |
59855985 |
|
5 |
沪S000270 |
青浦区环城东路156-184号 |
69710331 |
家电以旧换新指定回收企业联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授权编号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沪C000196 |
青浦区环城东路168号 |
69710339 69710334 |
|
2 |
沪C000197 |
青浦区公园路718号 |
69711345 |
|
3 |
沪C000217 |
青浦区公园路458号 |
69726180 13166036968 |
|
4 |
沪C000279 |
青浦区盈港路555号 |
59855985-8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