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8.01.17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朱家角镇网站http://zhujj.shq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朱家角镇政府办公室。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年5月1日起
本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截至2017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镇始终本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运转机制,有效贯彻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和组织实施。落实专人,加强监督,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正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结合工作实际,今年对《朱家角镇保密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更新,进一步深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镇政府各职能科室通力协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7年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注重政府信息公开。今年,我镇发布主动公开信息46篇,占文件总生成数的73%,依申请公开2篇,免于公开信息15篇,其中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类19条,政策法规类4条,规划计划类0条,业务类21条,其他类2条。
二是注重公开民生信息。年初即公布了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包括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城镇建设情况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在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我镇在各相关科室收集齐材料后及时公布了政府办公会会议纪要、财政支出情况、2017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救助完成情况、动迁安置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等内容。
三是注重信息服务。在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及王金村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由专人负责,硬件设施到位,保证了咨询、受理工作按规范处理,方便百姓对政府信息的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46条。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重视下,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在更深层次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行网上办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宽社情民意征集渠道,具体有以下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自200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以来,我镇始终坚持积极开展这项工作。通过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尤其是近年在镇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注重切实提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镇政府各职能科室通力协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完善网站建设,发挥桥梁作用。充分发挥镇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我镇不断完善朱家角镇门户网站功能,突出及时性、系统性;完善与其他各级政府网站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改版后做到了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健全网上镇长信箱、网上调查、办事热点、网上投诉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如镇长信箱栏目,我镇每天由专人负责接收邮件,接收后及时转给分管领导批示,由职能科室负责解决答复,信件内容包括城镇建设、卫生、就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这些栏目增进了政府和群众的双向互动。
3、以人为本,渠道多样。按照“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我镇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除了最先建成的朱家角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外,我镇先后建立电子触摸屏、朱家角动态、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及政务公开咨询专线电话、投诉电话、意见簿意见箱等,上述渠道为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4、运作规范化,工作抓落实。按照要求,各类政府信息产生都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按规定每月将目录发布到网站指定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月报每月按时报送,全部实现在区档案局归档预处理系统上的报送、会审及查阅工作;发布信息标题内容格式按照规定格式,发布内容完整,编码合理。使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运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镇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当面接待0 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镇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镇2017年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上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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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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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
条
|
4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4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