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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0001000-2007-010 关于成立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07.12.27

  各村、河道保洁服务社:

  为了贯彻落实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级河道保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镇河道保洁工作,提高全镇河道保洁的覆盖率,巩固国家卫生镇和市级卫生村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全镇居民的生活环境。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朱家角镇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诸建芳

  副组长:沈烈民、瞿玉玑

  组 员:张月芳、顾小华、徐月生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科,由张月芳任办公室主任,顾小华、徐月生任副主任。

  今后如有人员变动,由所在部门人员自然更替。

  特此通知

  附:关于加强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意见

   

                            ;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河道保洁工作,提高河道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形式

  1、镇清运保洁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河道保洁服务社的管理,全面负责市、区、镇级河道的保洁工作。

  2、以村为保洁单位,各村必须按要求配齐配好河道保洁人员,特别要加强对流动人员集中居住点和镇村结合部保洁区域保洁人员的配备,确保所有村级河道全面覆盖。

  3、社会事业科、农水科要切实加强对全镇河道保洁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并落实若干专职管理人员,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镇村级河道保洁工作的巡查、管理和考核。

  二、保洁职责

  (一)专职管理员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卫生状况的巡查与监督。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的管理。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洁员队伍的考核。

  (二)保洁员职责

  1、负责对镇村级河道实行保洁作业。

  2、负责对打捞垃圾实施规范处置。

  3、劝阻向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并及时向专职管理员报告。

  三、激励措施

  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根据各村经济状况和保洁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分类奖励。奖励经费与季度、半年度、年终考核结果相挂钩,经领导小组讨论评审后,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工作要求

  1、社会事业科、农水科和各村要落实专管人员,切实加强对全镇河道保洁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和管理。

  2、社会事业科、农水科负责对村级河道保洁工作进行考核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村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各村应妥善处理河道保洁打捞清理的垃圾,不得影响河道及周边环境。

                                ;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 二00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