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耕地保护禁止乱埋乱葬坟墓的奖励措施的通知
QF0313000-2015-004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5〕23号
无
2015.04.30
各村:
为有效推进加强耕地保护,禁止乱埋乱葬坟墓工作,保护土地资源,鼓励村民对墓穴深埋或迁移,特制定如下奖励措施:
一、存量坟墓的奖励
1、对存量坟墓就地进行深埋,不留坟头,不留碑的,每1穴坟墓一次性补贴500元;
2、对存量坟墓迁移到镇、村公益性墓地集中深埋点和经营性墓地的村民,每1穴坟墓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
二、新出现落葬奖励
1、对响应政府号召,节地墓葬的,如节地葬、草坪葬、树葬、海葬等,不留坟头的,给予每具补贴1000元(海葬的市民政局另外每具补贴2000元);
2、对新出现落葬在村公益性墓地集中深埋点的,每1穴坟墓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三、举报奖励
镇设立举报监督电话,举报监督电话为:59241066。凡举报查实镇和村未掌握的新增乱埋乱葬坟墓,镇一次性奖励给举报人500元。同时,镇对相关村和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四、补贴发放
对深埋、迁移坟墓、节地墓葬的补贴,由村汇总后统一申报,申报材料送镇社区管理办公室,镇审核后,通过镇财政转移支付下拨到村,发放到户。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埋奖励。1、存量深埋。(1)现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坟墓就地深埋前(有坟头,有墓碑)近、远两张照片和深埋后近、远两张照片(坟墓就地深埋前后照片同一角度、同一背景,由村组织拍摄,4张照片打印在一张A4纸正式反面上,村党支部书记签字);(3)村汇总表(村党支部书记签字)。2、新增深埋。(1)现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2)深埋后近、远两张照片(由村组织拍摄,2张照片打印在一张A4纸上,村党支部书记签字);(3)火化证;(4)村汇总表(村党支部书记签字)。
(二)迁移坟墓。1、现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坟墓迁移前(有坟头,有墓碑)近、远两张照片和迁移后近、远两张照片(坟墓迁移前后照片同一角度、同一背景,由村组织拍摄,4张照片打印在一张A4纸正式反面上,村党支部书记签字);3、村汇总表(村党支部书记签字);4、购买深埋点墓穴或经营性墓穴发票。
(三)节地墓葬。1、户口薄复印件;2、火化证复印件;3、节地墓葬相关发票和证明。
镇社区管理办公室根据锁定存量名册和各村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报镇加强耕地保护禁止乱埋乱葬坟墓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兑现到村户。
特此通知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