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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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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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索取号:QF0313000-2009-001 发文字号:青朱府(2009)70号 发文日期:2009-10-13
各村:
为切实保护黄浦江上游水源,改善农村水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要求,和我区农村生活污水的规划,我镇在2008年~2011年间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任务为5023户。总体要求“年内计划、年内完成”。08年的计划必须在09年内完成,09年计划必须在09年内全部开工,基本完成。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领导
为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我镇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顾骏,副组长:诸建芳,组员:陆根泉、瞿玉雷、瞿玉玑、沈伟军。下设工作小组,组长:沈伟军,组员:丁峰雷、夏学新、谭海根、吴伟峰、倪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和指导、服务。同时,要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我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相关村也要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负责本村区域内的协调、补偿和服务工作,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和村民之间的矛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村民利益有效保护。同时,做好工程建成后的长效管理。
三、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相关各村要及时地组建好以书记为组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并要成立专项工作队伍,做好各项工作。
2、宣传发动。要尽早地向广大农户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义、目的,让广大农户认识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好处,从而使他们积极配合工程实施。要召开好几只会议:班子会、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会,充分依靠有威信党员和农民代表帮助我们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调工作。
3、及时调查。施工队伍进场后,要主动掌握工程的定线、定位,及时组织调查每家每户的地上补偿物,并经农户确认后登记造册,报镇工作小组。若工程的方位有调整,应及时告知相关农户变化情况,并重新组织调查。
4、加强协调。农村生活污水施工场在农户的宅前宅后,必然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发生。施工队进场后,村应及时告知就近村民,并要作预前考虑,加强沟通、协调各方,避免矛盾的激化,防止不必要的事件发生。
5、做好补偿。当年工程结束后,镇根据本项目相关政策和各村生活污水治理规模,与相关村签订前期工作补助协议,下拨补助资金。由村补偿农户,并且要有书面材料留存,补偿工作务必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上级部门的审查。
四、相关政策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内容之一,其工程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承担。前期配合政策处理工作由村负责,镇按每户150元的资金定额补助至村,包干使用。
五、考核评比
本项目实行专项考核,分别从组织保障、宣传发动、及时调查、加强协调、做好补偿五个方面进行考评,具体考核细则见《朱家角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期工作专项考核细则》。
附:朱家角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期工作专项考核细则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朱家角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期
工作专项考核细则
为有序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保障、宣传活动、及时调查、加强协调、做好补偿等五个方面,具体考核评分见附表《朱家角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评分表》。
二、考核对象
直接考核对象为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期工作领导小组,间接考核对象为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期工作工作小组。
三、考核办法
考核人员由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参加。考核实行百分制,由考核组评分、村民意见征询得分和施工队伍意见三方面组成。考核组评分占70%,村民代表意见征询得分为20%,施工队伍意见征询占10%。
四、考核奖的发放
奖金额度由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规模决定,即每户50元作为奖额,但奖额不得超过2.5万元。考核奖按奖金额度乘以考核得分发放,组长本人的奖金不少于考核奖的20%。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