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QF0306000-2017-005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17〕55号
无
2017.12.15
机关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各省(市、区)实现一般性支出一律减少5%以上目标”有关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年137号])有关精神,现将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结合本镇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项目,要提供市、区、镇三级明确的立项依据、经费组成、测算方式。
二、实施绩效目标评审项目,原则上以评审结果安排项目和资金。
三、经常性项目,参照2016年决算数和2017年预计执行数,原则上无政策性因素应保持零增长,必要时予以调减。
四、一般的办公费、会议费、管理费、设备购置费及办公家具等经费,要纳入公用经费定额安排。
五、从2018年起,涉及审价项目由财政统一受理委托;所有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重点项目实行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20万元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建立考核验收机制。
六、全镇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农业、水利等)严格执行《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和报批管理的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青朱府[2011]11号),必须事先向镇项目领导小组办理报批手续,获得书面批文后方可按有关程序实施操作。
一般性支出压缩工作,将作为国务院2018年督查的重点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完善2018年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紧急通知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
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紧急通知
近期,区政府领导对15个项目支出超1亿元重点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实施了联合会审,针对会审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要进一步划定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界限,一般的办公费、会议费、管理费、设备购置费及办公家具等经费,要纳入公用经费定额内安排。要着重审核项目预算,确保项目的特殊性、针对性、实效性。经常性项目预算,原则上无政策性因素应保持零增长,必要时予以调减。一次性项目预算,要提供市、区两级明确的立项依据、经费组成、测算方式”。同时,结合国院常务会议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请各部门进一步完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着重关注以下四点:
一、一次性项目要提供市、区两级明确的立项依据、经费组成、测算方式;
二、实施绩效目标评审的项目原则上以评审结果安排项目和资金;
三、经常性项目资金安排要参照2016年决算数和2017年预计执行数,原则上无政策性因素应保持零增长,必要时予以调减;
四、一般的办公费、会议费、管理费、设备购置费及办公家具等经费,要纳入公用经费定额安排;
五、各镇按上述要求参照执行,进一步完善本镇2018年部门预算。
特此通知
青浦区财政局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