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朱家角镇2020年度“三大整治”常态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QF0313000-2020-003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0〕24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0.05.06
各村、居、工业园区:
为全面落实“三大整治”工作的常态长效管理,增强“三大整治”工作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和有效性,镇生态办牵头制定了《朱家角镇“三大整治”常态长效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望贯彻落实。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朱家角镇“三大整治”常态长效管理办法
为深入推进“三大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常态长效管理,增强“三大整治”工作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助力乡村振兴和助推朱家角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根据《朱家角镇“三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朱家角镇“三大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常态长效管理实现朱家角镇城乡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和美。
(二)人居环境。42个村居全面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并通过区级考核验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城镇社区环境整治,倡导并落实以“垃圾不乱倒、烟蒂不乱扔、杂物不乱堆、违建不乱搭、污水不乱排、车辆不乱停、电线不乱接、墙壁不乱画、广告不乱贴、秸秆不乱烧”为主要内容的“十不规范”。推进农村地区一体化养护保洁全覆盖。参照垃圾分类“五有标准”,巩固提升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确保分类收运处有效衔接。
(三)生态环境。全面完成“无违建先进村居”创建任务,并通过区级考核验收。全域实现“新增违建归零、重点类型存量违建归零、新增违法用地归零、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排污归零、用于出租经营的无证无照各类堆场归零”为主要内容的“五个归零”。
(四)公共安全。全面实现以“无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区域、无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重点环节、无重大公共安全隐患重点部位”为主要内容的“三无目标”。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领导、分管领导,设立办公室,专司本镇“三大整治”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检查督查、上传下达等工作。各村居党支部(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三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
三、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权责匹配”的原则,明确镇和村居的职责。
1.镇“三大整治”办:结合“三大整治”目标任务,构建与区生态办相对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组织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三大整治”工作的计划安排、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考核验收,并牵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制定“三大整治”整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具体任务;健全常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组织方式和奖惩机制;完善“三大整治”工作机制,明确宣传发动、日常监管、发现处置、销项管理和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
2.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各自职责,指导村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根据镇生态办的安排,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参与“三大整治”的考核验收。
3.村居:村居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应镇的组织机构和整体方案,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符合本村居实际的工作方案,充分调动村(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严格执行镇常态长效管理办法和奖惩机制。
(二)挂图作战。按照“成片推和重点整相结合”的原则,镇将行政区划分为若干片区,逐年成片推进公共安全整治,力争至2022年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各村居每年至少上报并完成一个村级公共安全整治重点区域(点位)作为村居年度挂图作战重点任务。在此基础上,量化镇、村居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整治的任务量,落实“挂图作战,年底交账”要求。
(三)销项管理。全面排查和梳理各村居整治任务清单,制作“一户一表、一户一档”和“三大整治”任务明细。建立村居“三大整治”目标任务数据库,对完成任务的点位实施数据库内销项。
(四)约谈问责。对个别整治后回潮和反弹比较严重的村居,镇要对各村居负责人进行约谈,涉嫌违纪和违法的,报镇纪委监委并视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降低年度镇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和村居班子成员年度绩效奖额度。
(五)创新发展。按照惠民利民和美化环境的要求,腾空后的集体建设用地、村民宅前屋后土地,村居要合理规划,建设一些村民休闲广场、公共停车场和其他便民服务设施或者种植绿化、建小菜园等。
四、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居和完成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的重点区域,由区或镇生态办牵头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发现的问题,由区或镇生态办下发督办单,问题整改后,区或镇生态办进行复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系统治理。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源头管控,把“三大整治”工作与美丽乡村、文明村庄、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三大整治”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二)加强考核评价。镇“三大整治”办公室负责各村居的“三大整治”工作考核,并通过人大代表、市民巡访团、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对“三大整治”常态长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每年对村居整治和常态长效管理进行考核排名。将“三大整治”工作纳入对各村居领导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作为科学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以及对干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将“三大整治”工作与村居绩效考核、转移支付和以奖代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