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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0〕14号

2020.02.04

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按照《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号)的要求,为推进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2020年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

2020年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积极推进青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大力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提高青浦区农业从业人员的经营管理、专业生产、技能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结合青浦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构建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促进上海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青浦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优化资源整合,发挥农民田间学校的作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通过“理论+实践”、“学校+基地”、“学习+交流”等方式,开拓学员眼界,提高学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学员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总任务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服务青浦区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精准开展教育培训,规范开展认定管理,研究探索扶持政策,加快推进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30名。其中,生产经营型70名、专业技能型290名、专业服务型170名。

(二)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教育。对2019年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人数40名。做好创业孵化对接、跟踪服务、搭建共享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课时及模式

生产经营型15天(120课时)。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学习考察、交流讨论、跟踪服务;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和继续教育均为7天(56课时)。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学习考察、交流讨论、跟踪服务。

(二)课程内容

1.公共课

以构建绿色农业生产体系、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农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现代农业与生态文明、绿色农业、互联网+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产融合等培训。

2.专业课

分为理论教育、专业实践等形式开展。

(1)理论教育:以农业基础课程、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新品种、新技术、农业机械化、成本核算等为重点开展培训;

(2)专业实践:实地农时操作教学。

3.学习考察、交流讨论

(1)学习考察:选择本市及周边长三角优秀农业企业、合作社、示范基地、同业观摩考察学习,通过多种方式检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

(2)交流讨论:课堂上选定2-3个主题,通过交流讨论增强学员之间的互动沟通,提高学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跟踪服务

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指导方案,组织区、街镇农技人员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全程进行跟踪指导服务。

(三)实施时间

2020年2月-2020年12月

四、组织实施

(一)培训管理

在区农业农村委的领导下,由区农技中心(培训中心)负责项目总体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以及日常的督查指导工作。各街镇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学员遴选、学员管理、跟踪服务等。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主要依托本区域内农民田间学校组织开展实施。

(二)师资队伍

以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内师资为基础,并以不同领域、农业行业的相关专家、青年学者、农技人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及农村土专家等师资为补充。

(三)制度保障

为确保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培训程序,建立健全培训资金管理、培训责任、培训督查、档案管理、培训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制度。

(四)总结经验

总结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典型案例,及时向市主管部门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典型事例。通过微信、网站、APP、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

五、培训资金

(一)资金情况

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由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拨付。生产经营型培育3000元/人、专业技能型培育1000元/人、专业服务型培育1000元/人、继续教育培育1000元/人。

(二)资金分配

资金主要用于师资费、交通费、食宿费、资料费、场地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现场教学、设备租赁、组织宣传、活动、医药、跟踪服务指导费等)。

(三)规范资金使用

各涉训田间学校必须按照培育资金的使用规范和有关标准,科学合理使用经费,并于项目结束后,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附件:2020年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表


附件

2020 年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表

序号

培训项目

培训人数

(人)

承担本年度培训

田间学校

备注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一)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

70



1

水稻规模化经营

30

上海馨祥农机专业合作社


2

农业企业管理

40

上海沪香果业专业合作社


(二)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

290



1

特色蔬菜种植

30

上海绿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2

枇杷高品质种植与管理

30

上海沪香果业专业合作社


3

蔬菜绿色防控

30

上海世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4

南美白对虾养殖

30

上海彰显渔业专业合作社


5

七彩神仙鱼家庭养殖

30

上海彰显渔业专业合作社


6

茭白种植

30

上海泖河水产品专业合作社


7

水产养殖

30

上海泖河水产品专业合作社


8

蔬菜种植

40

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


9

草莓生产

40

上海青浦区白鹤草莓研发中心


(三)

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

170



1

河道保洁

100

上海鹊群种苗科技专业合作社

(上海青浦区鹊群科技培训中心)


2

休闲农业的服务管理

30

上海沪香果业专业合作社


3

蔬菜机械化操作

40

上海春昌蔬果专业合作社


4

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调解

150

上海沪香果业专业合作社

预备班

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教育育

40



1

草莓

40

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

2019年草莓班认定学员

注:

1、区农技中心(培训中心)可根据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际情况,调整增加培育人数,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拨付。

2、区农技中心(培训中心)可根据田间学校运营状况,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进行微调。

3、预备班为根据实际培训情况进行补充的班级,可不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