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QC1001000-2023-010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23〕13号
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
2023.05.12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青浦区审计局信息宣传工作,畅通信息报送和发布渠道,及时反映审计工作动态及情况,为政府领导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让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按照本区相关工作规定及上级审计机关信息工作要求,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局各科室。
二、信息内容及分类
主要内容:
1.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上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本局重点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审计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要社情民意。
3.审计重点工作、主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4.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
5.可供借鉴的审计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
6.其他工作动态。
注:报送信息所涉及内容均为适宜公开发布或发表的内容
信息分类:A类、B类、C类
A类信息:每日简讯
每日简讯:当天发生的事件、会议、活动当天报送,20-30字以内。
B类信息:图片信息、动态信息
1.图片信息:2-3张照片,每张照片标注具体日期和内容,另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内容。
2.动态信息:反映某项工作当前动态,300-400字。
C类信息:综合信息、经验总结类信息
1.综合信息:反映工作的计划、进展及成效,有小标题,层次条理清晰,500字左右。
2.经验总结类材料:反映某个领域、某项特色工作的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及经验,800字以上。
三、目标任务
全年各科室报送A类及B类信息不少于24条,即: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报送C类信息不少于4条,即:每季度报送不少于1条。
注:每个审计项目必须报送相关信息,信息类型不限
四、报送方式
1.各科室信息注明供稿人员,在科室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审核后报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审核,再经主要领导确认后审签。
2.根据需要,局办公室可与相关科室进行约稿,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及撰写、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科室应加强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编辑报送,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每日简讯时效性较强,应做到事件或活动发生当日16点前报送。
(2)图片信息应做到照片画面清晰,内容明确,能体现以审计人员为主的审计现场和工作状态;动态信息应做到事件或活动发生2日内报送。
(3)综合信息应做到条理清楚、内容充实、文字精炼;经验总结类材料着重阐述工作推进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取得的工作实效。
2.局办公室加强对全局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考核。
(1)按照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要求,把握要点,及时、主动、规范地报送信息。
(2)完善信息工作统计和通报机制。按照信息积分制考核计分标准按月统计考核,每月在全局范围内对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3.考核奖惩。
信息工作考核实行积分制,考核结果与年度科室或个人评优挂钩。
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审计信息工作积分制考核表
青浦区审计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