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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0.02.14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民防办公室网站http://www.shqp.gov.cn/guard/ 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民防办公室综合科,电话:69736068。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在民防网站开辟了一网通办、政民互动等。截至2019年底,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本办由分管副主任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和监督,由综合科具体负责信息公开采集、编纂、发布,由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信息的维护。2019年我们在政府信息平台共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48篇;在青浦区民防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43篇;向市民防办提供工作动态信息24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62

1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

448.15万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5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区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但与相关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努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使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