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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新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

QE6315000-2016-009

主动公开

华府〔2016〕28号

2016.04.19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华新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华新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

 

附件

 

华新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

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强青浦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青府办发[2015]38号,以下简称《工作意见》)、《青浦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青府办发[2015]39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等法规及文件精神,成立华新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由分管副镇长为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由镇社管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镇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镇房管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协调、推进等工作,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成成员。

一、工作职责

(一)镇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在区、镇两级政府和区级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负责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本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突出问题协调机制,提出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思路、方案;完成区、镇两级政府和区级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有关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任务。

各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工作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强华新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华新镇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及《华新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和单位职责清单》明确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职责,按照明确的职责和规定的业务流程,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责,积极配合和支持联席会议的工作。根据区、镇两级政府和区、镇两级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具体方案和计划。

(二)镇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筹备和组织召开相关会议。

2.拟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研究提出有关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和措施。

3.组织协调开展本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有关专项工作。

4.协调解决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中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性、复杂性矛盾和问题。

5.督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落实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职责清单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6.承办区、镇两级政府及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建立本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的范畴,综治办、司法所协调和处理辖区内涉及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事务和矛盾纠纷,社管办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及日常运作等工作。

2.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领导、协调、推进本部门、本单位涉及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计划编制制度

1.镇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根据区政府和区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编制本镇工作计划,经联席会议全体通过后,上报镇政府审议。

2.各联席会议成员应根据镇住宅小区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要点、推进计划,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专项任务方案,报送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络沟通制度

1.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联络员职务发生变动时,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并应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书面报送办公室。

2.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办公室应充分发挥信息收集、分析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办公室应根据工作实际,向社会主动公开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关注、参与相关工作。

(三)工作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分管领导(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为总结通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计划,研究协调本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

2.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由分管领导(召集人)或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具体承办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为听取办公室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协调解决专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阶段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

3.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全体联络员或部分联络员参加,不定期举行。会议内容为总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事项,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方案,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等。

 

附件:华新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华新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我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新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朱  勤  副镇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卫民   财政所(经发办)

王关平   社发办

王建华   拆违办

尤卫新   安管中心

左桂龙   税务所

朱以军   司法所

李锋雷   市场监督管理所

沈伟华   水务所

沈国强   昌宏公司

陆  强   华新派出所

陈  钢   社管办

金建明   农服中心

周卫忠   城管中队

周慧兴   综治办

赵晓军   供水公司

胡立新   规保办

顾  立   凤溪派出所

顾  青   卫生服务中心

钱雪忠   规土所

侯林源   动迁办

曹  光   供电公司

曹永辉   办公室

瞿雪龙   房管办

各居委会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