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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新镇社会面防控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QE6315000-2017-001

主动公开

华府〔2017〕7号

2017.01.16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现将《华新镇社会面防控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华新镇社会面防控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附件

华新镇社会面防控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

工作方案

 

为做好岁末年初社会面防控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进一步推进《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维护城镇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现就本镇社会面防控及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各村居为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社会面有序稳定。同时,按照“专群结合、以专带群,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和“属地管理”原则,以推进群防群治守护网建设为抓手,发动全镇平安志愿者(“平安马甲”),在派出所指导、带领下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及时发现、举报、劝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对《条例》中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开展定点监测守护、巡查劝导工作,力争禁止燃放区域“零燃放”,禁止燃放区域以外区域安全燃放。

二、组织领导

本镇社会面防控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由镇综治办、派出所牵头负责,指导各村居落实《条例》中规定的各项措施要求。成立社会面防控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任组长,综治办主任及华新、凤溪派出所所长、安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管中心、经发办、党群办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各村居按照“结合实际、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相应的领导组织架构和协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工作措施。

三、禁止燃放区域

按照《条例》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附近5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见附表1。

注:重污染天气期间,本镇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职责分工

(一)综治办:组织全镇“平安马甲”参与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制定总体工作方案。与派出所完善对接联动机制。对各村居落实工作责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协助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按照确定的居民小区、重点线路,安排“平安马甲”在社区民警带领下开展守护、巡查。同时督导检查本地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二)派出所:与镇综治办完善对接联动机制。负责合理、科学地确定居民小区、重点线路守护岗点,指导有条件的居民小区、村居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划定集中燃放点,并落实现场防范措施。组织公安民警带领“平安马甲”开展守护、巡查工作,以及加强对“平安马甲”的培训。

(三)安管中心、经发办:全面发动各村居开展排查安全隐患及烟花爆竹存储排查,要求做到每家每户走访(包括企业、门面店等),汇总登记造册,同时落实整改、收缴烟花爆竹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切实维护社会面有序稳定。

(四)各村居:严格落实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管中心、经发办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工作,登记汇总成册,完成整改。完善组织协作,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加强值班力量,落实辖区禁放点的守护、巡查责任,积极参与平安志愿服务。

(五)党群办:负责春节期间社会面防控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宣传报导,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电子屏幕、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居民群众不燃放并自觉抵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五、“平安马甲”队伍组成

(一)党团员、机关干部、综治条线社会工作者、单位值班人员、单位保安人员等;

(二)居(村)委干部、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协管员、业委会成员、楼组长、村民小组长、物业管理人员、物业保安、保洁员等;

(三)网格监督员、治安巡逻社保队员、保安、交通协管员、街面环卫职工、沿街店铺门责管理员、加油站职工、寄递业职工、出租车司机等;

(四)其他热心社会治安(平安建设)的志愿者。

六、工作安排

1.社会面防控工作。各村居发动条线干部、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平安志愿者等人员对各自辖区开展全面排查,在1月5日之前完成排查及汇总工作,将附表二交至镇安管中心,安管中心、派出所、综治办联同村居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整改处置,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社会面可控有序。

2.参与禁放烟花爆竹巡逻值守工作。根据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部门全力做好2017年相关宣传发动、集中排查、重点巡守等管控工作。

2017年重点巡守分为5个重点巡守时段:

(1)2016年12月31日(元旦前夕)20时至22时;

(2)2017年1月26日(小年夜)20时至22时;

(3)2017年1月27日(除夕)20时至次日1时;

(4)2017年1月31日(年初四)20时至次日1时;

(5)2017年2月11日(元宵节)20时至24时。

具体守护、巡查、劝导时间可根据当天带班民警的执勤时间和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平安志愿者要配合做好烟花爆竹集中回收点的设置及宣传告知工作。

一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上述时间段内,综治办要配合派出所组织平安志愿者(每天不少于4人)参与守望、巡查、劝导工作。对不听劝告的,及时报告带班民警。各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和涉及禁放的场所要组织值班力量在本场所、单位及周边50米范围内开展守望、劝告工作,对不听劝告的,及时拨打110报警。

二是烟花爆竹安全集中燃放点,每天至少安排4名平安志愿者参与巡逻、守护。

三是每条重点线路(由派出所和综治办研究确定),每天至少安排4名平安志愿者参与巡逻、守护。既要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值守、巡逻、劝阻、举报,还要注重发现扒窃、涉恐涉暴等突出问题和信息,确保辖区治安稳定有序。

每个村每天安排至少4名平安志愿者负责全村范围巡查,每个村民小组安排至少2名平安志愿者负责本村民小组巡逻值守,每个居民小区每天安排至少4名平安志愿者参与巡逻、守护,并尽可能引导村居民到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发动平安志愿者加强邻里守望,注重发现入民宅盗窃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春节期间辖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总结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成效基础上,树立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坚持更严标准、更严要求、更严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管控工作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各村居要成立以村居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及条线干部为成员的村居级社会面防控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平安马甲”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一次重要发动和实战练兵,探索建立完善常态备勤和应急动员机制。

(二)细化工作方案。综治办、派出所、各村居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对接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确保工作到岗、责任到人。要逐级细化落实方案,做到一村一方案、一居民小区一方案、一重点线路一方案,并报镇综治办备查。要结合地区实际需要,发动足够力量的“平安马甲”。元旦前夕、小年夜、除夕、年初四、元宵节的重点巡守时段,每个居民小区、每条重点线路,都要安排2-4名“平安马甲”,开展巡查、守护,并适当安排后备力量补充加强。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加大动员力度,广泛发动党团员、机关干部、值班人员、在岗的单位职工等,尤其是年轻同志积极参与平安志愿服务,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充足力量完成任务。要通过做好社会动员工作,发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平安志愿服务中来,带动、影响更多的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要采取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确保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要会同宣传部门采编、报道“平安马甲”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对于成绩突出的优秀“平安马甲”优先参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四)加强保障工作。各村居要对参与管控工作的“平安马甲”分别开展上岗前培训活动,学习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处置程序,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关心爱护“平安马甲”,配齐、配好各类服装、标识和出勤装备,注意防寒保暖、确保安全。要根据性别、年龄、身体状态科学、合理安排“平安马甲”分时段、分区域、分强度参与安全管控工作,严禁疲劳工作。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送关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