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新镇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2017-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QE6215000-2017-001
主动公开
华府〔2017〕17号
无
2017.02.14
各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华新镇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2017-202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华新镇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2017-2020年)工作方案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4日
附件:
华新镇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2017-2020年)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和《上海市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2016-2020年)》、《青浦区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2016-2020年)》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1.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设施农用地规划共涉及到15个村,包括朱长村、华益村、陆象村、马阳村、淮海村、秀龙村、新谊村、火星村、嵩山村、北新村、叙中村、叙南村、白马塘村、坚强村、杨家庄村。
3.规划对象
依据市规土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的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土资综规[2016]227号)和《上海市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2016.3),本次规划对象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农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三种类型。
227号文明令禁止的“经营性粮食仓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永久性用地”以及泵站、为农服务中心(站)、畜禽无害化收集站等非设施农用地不纳入本次规划。因我区林业主管部门为区绿化市容局,但林业管护设施又属于设施农用地,为了便于理顺机制以及今后的备案管理,林业管护设施一并纳入本次规划。
4.合理确定规模标准
各产业设施农用地必须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规模化方向,根据节约集约和鼓励集中兴建公用设施的原则,确定粮食规模面积500亩以上,蔬菜100亩以上,经济果林100亩以上,苗木林地100亩;水产100亩。同时,设施农用地的用地规模严禁超出《上海市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试行)》(2016.3)规定的相应的用地标准。
二、技术要求
1.充分结合农业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
本次设施农用地规划要充分结合农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施农用地现状调查等成果。这些规划作为本次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的上位规划,对本次规划具有确定总体方向、明确管控指标的重要作用,本次规划必须与其密切结合,紧密衔接。
2.全面梳理存量设施农用地现状情况
本次规划要结合设施农用地现状调查成果,全面梳理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所有的现状存量设施农用地,包括历史存量设施农用地、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以及现状作为设施农用地用途但未办理过备案手续的用地。梳理汇总四至边界、用地权属、现状使用状态(农地农用、改变用途、闲置、拆除复垦)、具体产业用途等相关信息,形成分产业、分乡村规模和布局等现状成果。
3.建立设施农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施路径
按照“总量控制、区域统筹、盘活存量、增减挂钩”的总体原则,研究落实新增设施农用地的实施路径。规划首先要确定新增各产业设施农用地的四至边界、农业生产信息等相关内容。在此基础上以各村为基本单位,明确各处新增设施农用地的指标解决途径,确保规划设施农用地总量不突破上位规划的要求。涉及到盘活存量用地指标的新增设施农用地需在规划中明确相应 “增减挂钩”的地块。在此基础上,针对各新增地块和对应拟拆除复垦的存量设施农用地,要落实规划布局和规模,形成“一点一位、一图一档”的规划成果。
4.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由五部分组成:
(1)文本:包括规划编制目标、现状分析和规划方案说明、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2)图集:形成“1+5+15”的图纸。其中1是指华新镇总图,5是指五大产业的规划图纸,15是指十五个村的规划图纸。
(3)数据册:对现状和规划的分产业设施农用地的相关项目信息进行汇总。
(4)图则:包含新增设施农用地和对应拟拆除复垦的存量设施农用地的分地块图则。图则要切实体现和保障本次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本次规划新增设施农用地和对应拟拆除复垦存量设施农用地要落实到四至边界。
新增设施农用地要“核对布局原则、明确功能用途、落实四至边界、匡算规模”, 形成“空间上有位置、内容上有属性”的规划图则。对应拟拆除复垦的现状存量设施农用地的图则深度要达到“明确图斑、明确属性、一点一档关联”,实现设施农用地增减挂钩管理。
(5)GIS数据库:根据规划成果形成GIS数据库,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工作安排
1.工作机制
(1)指导协调部门:由镇农服中心牵头,规土所和规保办配合协调推进。
(2)规划编制部门:镇农服中心是规划编制牵头部门,镇规土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3)成果技术审查机构:本次规划的技术审查机构为上海市土地整理中心和嘉定规划设计院。镇级编制的规划成果需经过技术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规划编制的成果完全满足技术审查要求后,方可提交镇政府审议和批复。
2.规划完成时间
各村应于5月15日之前设施农用地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2017年5月30日之前完成镇级设施农用地规划编制工作,将成果提交技术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2017年6月15日之前报镇政府审议和批复,6月25日之前将规划成果上报区农委、区规土局备案。
3.进度安排
本次规划编制共划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17.01.10-2017.01.31)
本阶段主要任务为:一是选定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委托任务。二是形成镇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三是召开有关会议。四是完成基础资料的收集,调研图纸和表格的制作工作。
(2)规划编制阶段(2017.02.01-2017.05.15)
本阶段主要任务为: 一是以村为单位,分发表格和图纸。二是各村上报表格和图纸的电子版本至委托规划单位,形成存量和新增需求设施农用地汇总图表,经各村同意盖章确认后,形成华新镇设施农用地数据底版。三是形成镇级现状存量和新增需求设施农用地布局图以及分产业规划、分村规划引导方案。
(3)规划征询完善阶段(2017.05.16-2017.06.15)
本阶段主要任务为:一是征询镇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专家的意见。二是征询区农委和区规土局的意见。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交区级技术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四是修改后的规划成果提交镇政府专题会议审议。
(4)规划成果上报阶段(2017.06.16—2017.6.25)
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经镇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并批复后,由镇政府报区农委和区规土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