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撤销事业机构的通知
QE6001000-2015-005
主动公开
华府〔2015〕35号
无
2015.05.08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镇级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青编〔2015〕14号《关于调整各镇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建立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建立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撤销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内挂镇党员服务中心机构,其机构人员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QE6001000-2015-005
主动公开
华府〔2015〕35号
无
2015.05.08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镇级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青编〔2015〕14号《关于调整各镇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建立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建立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撤销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内挂镇党员服务中心机构,其机构人员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